《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10日 20 版)
最近一段时间,两项改革引起了科技界极大关注。一个是即将出台的新科技计划管理方案,另一个是中国科学院的“率先行动”计划。看似并不相关的两项改革,却有一条共同的路径——将整合、分类科技资源作为改革方向:一个指向国家层面的科技计划,另一个针对中科院自身的科技创新活动。
两项改革希望达到的目标是,通过分类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明确不同科技计划或创新主体的主要责任,或探索基础前沿或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解决重大民生关切,形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创新局面。这一设计直刺科研体制机制的多年积弊,无疑是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措施。但要将分类改革的成效落到实处,少不了科研活动评价体系的配合。
长久以来,不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一直被科技界所诟病。在便利管理、统一标准的理念主导之下,以学术论文为主的评价机制根深蒂固,甚至在某些科研机构成为评判科研人员水平高低的唯一指标。论文与报奖、评职称、奖金、课题评审等利益的“定向捆绑”,更使该趋势越演越烈,大有积重难返之势。以论文尤其是高水平的SCI论文衡量科研本无可厚非,但这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标准”。比如,面向应用的工程类研究,如果只是一门心思琢磨发几篇论文,而不考虑与市场产出对接,做出来的成果多半是科研人员的自娱自乐,发挥不了实质性的作用,也是对科技资源的浪费。
学术活动有其自身的独特规律,“一刀切”的科研评价引发的弊病警示我们,亟须从科研活动的任务和创新规律出发,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方式,打破既有体系,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譬如,新划分的五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中,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为源头创新积累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仍需鼓励科研人员安心科研,厚积薄发,以出高质量的论文为主。而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卡脖子”问题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则完全没必要“以论文论英雄”,应该从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来评判,让产业和市场来投票。再如,中科院的卓越创新中心,学术水平价值为上,国内外同行的评价尤为关键;而以服务科研为导向的大科学研究中心,论文产出固然重要,但或许应更多看重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
当然,科技计划和创新活动的分类整合,反过来会倒逼评价体系做出调整,这也是改革期望达成的目标之一。但在科技体制改革正推进之时,要清醒认识到,相应的评价体系也要有实质性的改进,否则走着以论文为评价标准的老路,没有多元化、科学的评价体系作为支撑,不仅科研活动难以百花齐放,相关改革也可能只是一座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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