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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申报双边学术会议及科技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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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中国科协双边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巩固完善中国科协全球合作伙伴网络,国际联络部决定组织实施双边学术会议及科技交流活动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内容:组织举办双边学术会议及科技交流活动,每项会议/活动聚焦与一个目标国别的科技交流。目标国别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泰国、巴西、智利。主题领域为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5G通信,计算机科技,农业科技,新能源,科学普及与传播,科技政策,及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化学、
、天文、地质)等。
经费额度:10-20万/项。
组织形式:注重实效,鼓励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技术对接、成果推介等;允许采取线上、线下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中国科协直属单位;各省级科协;相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申报资质
申报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配备专业化外事队伍,具备丰富的双边科技交流经验(须提供与外方合作单位签署的有效双边合作协议或其他材料予以证明)。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书填报
1.每个申报项目均须填写《2021年中国科协双边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书》,每个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三个项目,其中同一国别限报一项。
2.申报书中应明确项目任务、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进度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 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邮寄至指定地点;电子申报书(含完整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以纸质项目申报书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通知入选
1.申报截止后,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入选单位。
2.入选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于30天内与国际联络部签署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入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任务进行转包。
2.项目实施接受国际联络部监督和指导。入选单位应配合国际联络部开展的项目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总结、验收、绩效自评等相关材料;对于不配合的入选单位,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措施。
3.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4.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在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联 系 人:李点睛、殷骁
电 话:010-65888982;010-68572060;18516988107
电子信箱:shuangbian@cast.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17号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座732
邮 编:100020
附件:《2021年中国科协双边学术会议及科技交流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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