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彬
据媒体报道,不久前,江苏某应届高考考生骑电动车将另一电动车带倒后逃逸,导致被撞者杨先生一家三口受伤。而当伤者一家得知,该考生今年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后,大度地表示愿意谅解。
当别人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后,选择宽容对方,在通常情况下,这是一种值得表扬的大度行为。然而,对于杨先生的此次“大度”行为,笔者却不以为然。原因很简单,这一做法的参考标准出了问题——撞人逃逸是一个道德问题,而高考达到二本线是一个分数问题,这两者能混为一谈吗?换句话说,后者能成为解决前者问题的参考因素吗?
事实上,就在几年前,曾经发生过一件与之类似的事件,只不过影响力更大。2014年,应届高考生柳艳兵和另两位同学因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而错过了高考。事后,教育部门为他们组织了单独考试,多所高校表示愿意破格录取。最终,柳艳兵被南昌大学破格录取。
此事在当时就曾引起热议。在笔者看来,其热议的关键点依然是道德分数是否可以等同于高考分数,这一问题如果单独提出,相信很多人都不难给出答案,但当这一问题结合了具体事件,两者的界限难道就可以模糊化吗?
以柳艳兵事件为例,作为见义勇为的“小英雄”,“柳艳兵们”得到表彰和奖励是合情合理的,有关部门为他们单独组织考试也是理所应当的补救行为。但在此之后,他的身份就应该回归为一名普通考生,这才能保证高考最基本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同理,在江苏的这起事件中,如果杨先生是因为肇事者事后认真悔过,认罪态度诚恳而选择原谅对方,这依然是在道德的维度处理此事,这样的做法是值得称赞的。但如果仅仅是因为肇事者考上二本就原谅对方,则只能向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号——只要成绩好,即使做错事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如此,不论对社会还是青少年本身,都会起到相反作用。
必须承认,当前高考在很多国人的观念中,还是一件意义相当重大的事情(事实也的确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高考就可以和其他不相干的因素发生联系。相反,高考正是需要凭借一定的独立性,乃至于孤立性,才能更好地体现自身的重要意义,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要知道,高考的分数只是分数,除此之外,它别无意义。
《中国科学报》 (2018-07-10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