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也青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2/24 15: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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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监管“黑雾”:有些官员“监守自盗”

 

清除科研经费监管的“黑雾”

科研经费中的利益链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科技部门的官员作为监管者竟也利用自身权力寻租,与一些项目投机者订立“攻守同盟”,“里应外合”套取国家科研资金。

斩断科研经费“利益链”,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不仅是正风反腐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国家科技发展的百年大计。国家早在2014年底就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政府部门“下放”权力,将科研项目交给专业机构去做,自己履行监管职能即可,但一些科技部门对于这一政策显然没有很好地遵照执行。

个中缘由除科技部门自身存在监管不力外,还有一些官员的“监守自盗”行为。“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现象的存在,苦的是那些有真技术却没有关系的人,他们不懂得“走关系”、“上下打点”,因此很难拿到项目;喜的是那些项目投机者,凭借承诺拿到项目后给予“好处”,大肆套取国家科研经费,有的甚至“从一开始申报到最后验收,一条龙都是假的”。长此以往,不仅会助长歪风邪气,也不利于国家科技进步。

权力如若缺乏制约,就容易产生腐败。既然科技部门是科研经费的监督部门,面对科研经费这块“香饽饽”,一旦缺乏监管就容易“防线失守”,甚至造成一些人与项目造假者“同流合污”。因此,加强对科技部门的监督刻不容缓。这不仅要加强科研经费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严格项目审查制度,让那些以套取资金为目的的“假项目”、“空项目”失去遮丑挡羞的“保护伞”,还给公众每一笔科研经费去向的知情权;还需要定期对科技部门的项目、资金去向进行审查,确保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在了当用之处。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科技部门是落实监管责任的主体,唯有切实贯彻中央文件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把“当运动员”的任务交给专业机构,才是正本清源、彻底斩断科研经费“利益链”的有效措施。这需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从行动上转变职能。

科研资金,每一分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都应用于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那些欺上瞒下、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将科研资金变相侵吞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只有清除科研经费监管中的“黑雾”,营造一个“玉宇澄清万里埃”的科研氛围,才是祖国科技进步、繁荣富强的前提保证。(龚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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