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全社会对已超过万亿元的科研经费如何使用非常关心,讨论也很热烈。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统计与分析研究所副所长玄兆辉认为,讨论有助于人们明晰中国科研经费的使用特征,但“许多学者对科技活动支出和研发经费支出的概念混淆不清,数据分析与实际情况相悖”。
概念混淆:
科技活动不同于研发活动
科技活动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即研发活动,也称R&D活动),研发成果应用活动,以及与研发活动相关的技术推广与科技服务活动,其内涵要远大于研发活动。
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指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科技活动(包括上述三类活动)的经费支出总额。由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每年下半年联合发布的《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公布上一年度的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和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情况。
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和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内涵不同,不能直接进行加减运算。原因在于: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中既包括政府资助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从事的研发活动支出,也包括用于气象、环保、科普等公益性科技服务工作等其他科技活动的支出。
至于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中有多少经费用于研发活动,由于我国没有R&D预算制度,必须借助于对R&D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R&D经费支出总额为 13015.6亿元,其中,来源于政府的资金为2636.1亿元,来源于企业的资金为9816.5亿元。政府研发资金主要投向了政府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用于资助政府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研发活动的经费合计2213.8亿元,占84%,其余422.3亿元(16%)的经费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活动。
数据误用:
企业研发经费96%由自身筹集
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2014年,全国各类企业研发经费支出10060.6亿元,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的77.3%。从研发经费来源看,这10060.6亿元企业研发经费中,来自各级政府的资金仅占4.2%(422.3亿元);其余约96%的资金来自企业自身或由企业从国外及其他途径获得。
研发活动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常常导致新的发现或发明,对预定目标的实现往往存在技术上的不确定性,企业投入研发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按照WTO市场经济的原则,政府是可以资助企业研发活动的。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企业研发经费中来自政府的资金在9%左右,34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平均为6.6%,远高于我国的4.2%。可见,企业从政府获得资金开展研发活动,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很正常的。
企业的研发能力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按照我国企业现在技术发展水平,如果政府财政不支持企业研发,我们的技术就要长期依赖国外。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对全社会研发投入具有重要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必须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为使我国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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