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最近,针对某国内媒体先后发表的多篇与高考作文评判有关的报道,有高校教师再次建议,教育部门应该尽快研究推行向高考考生个人公开评阅试卷的制度,以保障考生权益,并倒逼阅卷人提高责任心,向“零差错”努力。
关于推行高考试卷复查制度的建议其实已经提了多年,但目前高考查分还只是对评分的复核,即计算各题的分数是否加错,不会重新评卷,也不允许考生本人查阅试卷。不少舆论认为这侵犯了考生的知情权,要求向考生公开评阅试卷。这貌似可以保障高考阅卷的公平公正,可是却可能制造更严重的公平问题,根本不具可行性。提高我国升学考试评价质量,关键在推进考试社会化改革,打破考试垄断,引入考试竞争机制。
向个人开放高考阅卷还不仅仅是复查阅卷成本的问题——如果允许学生看着复查每一道题,申请复查者将大增,而且复查阅卷的周期将拉长。更严重的问题是,高考阅卷为保障公平,要求考生必须把姓名写在密封线内。按照考场规定,如果在密封线外写上姓名或者作某种标记,试卷将作废。如果允许对考生的试卷进行复评,这不是给有权有势者公开作弊的机会?知道是某人的考卷,因此把作文提高几分,甚至对答题进行修改,这种情况如何杜绝?
匿名阅卷是保证考试公平的基础,向考生开放评阅试卷可以说是一种“想当然”。我国高考试卷的评阅质量问题必须解决,但解决的办法不是逐一复评试卷,让学生“见证”,而是要从提高评语者素质、责任心,以及建立考试竞争机制入手。
目前高考的阅卷周期太短,笔者曾经建议,要适当延长高考阅卷时间,不能“赶工期”。“赶工期”导致阅卷草率,甚至被质疑“草菅人命”。而之所以阅卷赶工期,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配合填报志愿、录取流程,有的省市在6月22日,也就是高考结束还不到半月的时间就公布高考分数,之后紧锣密鼓地开始填志愿,7月初开始录取。事实上,大可不必如此着急。我国高考相比2003年之前已经提前一个月,高考阅卷完全可以再多几天——时间是阅卷质量的基本保障。
另一方原因则是为了节约阅卷成本,请老师阅卷是要花钱的,而现在支付的阅卷费用不高,有的阅卷点就加班加点,争取在几天内搞完阅卷,阅卷老师阅卷阅到麻木。前些年,还曾曝出组织在校大学生阅高考卷的丑闻。这十分令人不解,为何在如此重要的阅卷中,有关部门如此“节约”?不仅如此,据笔者了解,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也很难找到愿意监考的老师,压力大不说,监考劳务费很低,两天监考下来,老师的劳务费只有200元。有的地方只有“抓差”找小学老师监考,还有的则由老师所在学校补贴。
招生是十分重要的教育环节,国外大学在招生中投入很大的成本——这不但关系到学校招到合适的人才,也对基础教育传出积极信号,还保障评价的公平。可我国却为了追求招生的效率,不愿意在考试、评价环节投入更多成本,这和我国的“考试大国”地位极不相称。虽然高考已恢复30多年,但由于对考试、招生缺乏足够的投入,包括研究考试、完善试题、改善评卷等,每年我国的高考试卷水平都会遭遇吐槽,有时还会犯低级的错漏问题。基于此,国家提出要增加使用全国卷的省份,这可以缓解各地高考卷参差不齐的问题,但全国卷的质量问题也必须注意。
此外,造成这一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的考试缺乏竞争,是由行政垄断的计划性考试,不管考试评价质量如何,所有学生要在国内上大学,必须参加这一考试,所有高校录取学生也必须将这作为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这让考试组织者并不担心考试的生存。
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考试要由社会专业机构组织,亦即实行考试社会化改革,意图打破行政对考试的主导。去年公布的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也明确了外语科目一年两次考,实行社会化考试。
但是,这却不是真正的社会化。
外语科目的考试还是由政府考试部门负责,所有学生必须报考,所有学校录取必须把外语科目成绩(两次考试选最好一次成绩)计入总分录取。真正的社会化应该是考试社会组织,学生自由选择报考,学校自主认可。这要求考试组织者必须重视考试评价质量,提高考试评价水平,改善考试服务,吸引学生选择和大学认可。这才是提高考试评价质量的机制。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报》 (2015-05-28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