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簿公堂
蒋和国最终选择了法律途径。
2011年4月21日,地源公司将兰州理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法庭撤销双方于2010年4月22日签订的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2528万多元的投资损失。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要性和涉及的金额,一审法院即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兰州理工大学提起了反诉。他们认为,学校与地源公司签订多份技术开发合同后,经过努力,开发出了相应的甘薯淀粉制备APG的产品,成果经过湖南省科技厅鉴定。
并且,学校分别于2009年9月2日、12月21日、2011年4月1日委托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送检样品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另外,双方签订的协议已经做了“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予履行”的约定。
既然兰州理工大学手握多项权威机构的“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并且已经签订了新的协议,放弃了之前的合同,看上去蒋和国胜算并不大。
谈到这个问题,蒋和国竟激动地有些语无伦次。原来,在咨询业内专家APG生产工艺之时,他有了发现。
质疑出在那份2006年湖南省科技厅对中试技术开发的鉴定报告上。
当蒋和国拿着在湖南省科技厅备案的鉴定报告给某专家看时发现,其中的“分析检测报告(兰地化测字D11第002号)”的结论称,样品中含有“十二烷基单糖苷、十二烷基二糖苷”(均为APG的主要功能成分),然而实际的情况是,所附原始谱图中并不能说明含这两种成分。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的马女士还记得,2011年7月的一天,蒋和国和一位警察到来,希望能对该谱图进行检测。后经工作人员对这份存档的“原始实验质谱图谱”分析表明,其中不含上述两种成分。
湖南师范大学的李添宝博士则是蒋和国找到的另一位愿意出具检测报告的人。不过,为了避免法律麻烦,他还是让蒋和国写下了“不用于法律途径”的保证。
李添宝同样认为,原图谱中产品气相色谱图、红外光谱图所表示结果可信度不高,并不能证明中试产品中含有十二烷基糖苷等目标成分。
蒋和国觉得自己受骗了。
他说,签署协议的前提,是兰州理工大学提供了合格的中试工艺和被认可的技术。如果存在技术欺诈行为,那么这份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协议是我走投无路之下签订的”。
他还联想到,从中试鉴定到后来自己和兰州理工大学对产品的多次送样,样品都由王青宁课题组制备,“到底是淀粉制备的,还是葡萄糖制备的,我也不懂,工人们都不知道”。
对于蒋和国的质疑,王青宁的回答与兰州理工大学的说法一致。她相信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直到现在,也对我的产品还是有信心”。兰州理工大学更是提供了一份由蒋和国亲自送样的检测报告。
而当他找到另一位专家----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陈姓研究人员时,蒋和国有了新想法。这位专家告诉蒋和国,虽然质谱图谱具有标准数据库,但是只依据质谱图谱来作鉴定,并不具备严格的法律效力。
于是,蒋和国向法庭提出了重新鉴定中试成果的申请,希望能在监督之下重新获得双方认可的监测数据。
不过,一审法院甘肃省高院并未支持蒋和国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法庭采信了湖南科技厅的鉴定报告和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结果,并认为,重新鉴定兰州理工大学“红薯淀粉制备APG技术”与该案讼争的事实(撤销签订的协议)缺乏必然联系。
最终,蒋和国败诉。
尚不罢休
2011年11月25日,蒋和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蒋和国带着各种证据材料,继续奔波于甘肃、湖南和北京。
他很后悔当初孤注一掷的冲动,“不懂技术,太相信别人了。还借了很多债上这个项目,要是投资时冷静点,早点找一个第三方的权威专家咨询就好了。”
直到蒋和国发现“中试鉴定结论”存在问题时,一位业内权威研究者的话让他更坚信自己“上当”的判断。
这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说,国内外都没有工业化淀粉直接制备APG的成功案例,“谁都知道淀粉成本低,外国人不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就目前来说,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原始创新能力可能还不够。”
陷入纠纷的蒋和国也查阅了不少资料,他发现,兰州理工大学在这方面并非强项,“原来做工艺开发这么难”,并不是自己想得那么简单。目前,成熟技术都是以葡萄糖为原料合成APG的。做APG的“国家队”中国日化研究院在‘八五’就开始搞攻关,直到‘十一五’才完成3000吨/年的葡萄糖制APG工业试验。
蒋和国回忆了王青宁课题组对APG的研发过程,做石油化工出身,2003年左右开始和鸿卉合作淀粉制APG,2005年开始红薯制备APG的实验室研究;2005年11月到2006年1月在宏祥化工厂做了9釜的100kg中试;2007年12月到2008年2月、2008年7月到9月在永州进行了1000kg产业化中试……
对于蒋和国这个陷入困境的合作者,兰州理工大学副校长芮执元也表示了同情,同时也认为其不懂科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双方签的是技术开发合同”。
兰州理工大学法律顾问贾军谈到,当时蒋和国背着校方独自申请经费,合同付款并不积极;遇到难题,提前一年多终止课题组的实验,就让学校介入解决;到处上访、吵闹,甚至到学校扬言做不冷静之事;没签合同就大兴土木,最后把损失算在校方头上;自称自己改动了设备,后来又推翻自己的说法,学校给予的150万元投入并未用于复配研发(用于拖欠工人工资,银行利息等)……
蒋和国默认自己存在部分不当,然而他坚称自己“受骗”了。
“学校作为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不是应该对科研成果把把关?看看研究成果符合不符合科学规律?要是早这样做,双方都不这么被动了。既然是技术开发而不是成果转化,为什么兰州理工大学夏天东副校长在生产线建成典礼讲话中称,‘APG生产线正式投产暨产品研究开发中心的成立是兰州理工大学与企业对接互赢,实现学校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典范。’”他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
“我们一共拿到了20万(蒋付30万,其中10万委托采购设备在永州)的科研经费,却已经为地源公司付出了150万。你说冤不冤。”该校一位工作人员称。校长王晓明也曾告诉蒋和国,学校很多人对于“投资100万借款50万”很有意见,认为根本没有必要。
“我也是被逼的,实在是走投无路了。现在厂房、土地都在银行抵押了,回家就被私人债主追着打骂,连小儿子的学费都交不出来……”蒋和国一谈这些,就变得特别激动,容不得别人插话。
2012年三月份,他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决定对湖南省科技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重新鉴定那份中试结果,要翻案。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蒋和国的上诉。
在北京办完事,蒋和国坐火车直接去了兰州,因为他偶然看到网上2010年6月的一则新闻,引起他极大不安。
消息称,“兰州鸿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理工大学研发的以淀粉为原料制备APG的方法在国际上属于首创,并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该公司APG生产基地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总建筑面积2515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38414平方米,年生产3000吨APG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623.43万元,建设期为两年……”
看上去,这起技术合作纠纷似乎更为复杂。(原题为:蒋和国破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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