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可能被人为因素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
自1988年实行至今的短短二十余年间,保送生制度几经变易,保送条件越来越严格,但始终难以消弥人为因素的干扰,致使操作环节严重失范,保送生制度也被“异化”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我认为,保送生制度作为对统一高考制度的一种补充,如果操作得当,确能在选拔特长生、消除应试的片面性和促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在高考进行多元入学和考试多样化改革的今天,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必须进行革新。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对保送标准进行严格限定。在控制保送规模外,在保送生资格上只保留“硬条件”:除特招少数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的尖子生和个别特长生以及优秀运动员外,其他任何有可能被人为因素所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二是对现有的涉及到保送资质的竞赛项目要进行清理、论证和听证,将保送单位的资质、流程、制度、监督等透明化。三是要积极培植高校的自主招生能力,让高校尽快建立起兼具公平性和科学性的人才评价体系。 (作者:郑若玲,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
只要留了选拔的口子就永远存在制度完善问题
现有的改革措施只是将教育部门原来无法把控的选拔权从社会专业团体手中交到了地方教育部门或者高校手中,但是被社会团体做“烂”了的保送生制度交给高校就真能让人信服?这个问题还有待求证,因为只要留了选拔的口子,就永远存在制度完善问题。
制度完善首推选拔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这一特殊的升学道路,多大比例合适、通过什么标准选拔、优惠多少得当……都是值得好好研究的问题。这就需要高校本身有一套完整的、让人信服的招生评价体系,同时要做到在这个过程中公开透明。
同样需要强化的还有对保送生制度的监督体制。客观讲,只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才是最好的、最负责的监督。保送生制度在今天出了这么多问题,一个原因就在于信息的不透明,很多人根本来不及知道其选拔信息、结果,选拔就悄然结束了。
所以我说,招生权不是随便拿来给予就可以了,而是要将相关的配套制度完善好,这样才能避免改革急功近利,没有定力。 (作者:程方平,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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