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CFP
日前,有专家提出,“自2014年始奥赛获奖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一石激起千层浪,百万网民和教育人士就保送生制度的存废、改革问题再次展开激烈讨论。
保送生,从诞生起就是个敏感的字眼。作为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保送生制度为国家选拔输送了大量人才,却也因频频爆出的资格造假丑闻而备受争议。奥赛获奖生保送资格取消的话题不断升温、发酵,背后承载的是公众对保送生制度体现教育公平、选拔优秀人才的期待,以及对高招制度改革走向的关切。
保送生制度真如部分声音的指摘般“一无是处”吗?保送生制度为何非改不可?改革要朝着什么方向推进?高校又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于涵近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一问: 保送生制度真的“一无是处”?
保送生,这条被很多人视为“一步登天”的升学道路一直饱受争议,发现偏才怪才还是制造教育不公,议论声不绝于耳。在某网站发起的“保送生制度,你认为该保留吗?”的讨论中,41.5%的网友明确表示其有碍教育公平,应该取消。保送生制度真的一无是处吗?对此,于涵认为,“不能因为保送生制度的公平性受损,就‘一刀切’地否定其在人才选拔和培养方面的卓越性所在。”
记者:在目前的招生环境下,保送生制度应该发挥什么样的功效?
于涵:高招制度作为衔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培养”。在这个基础上,再分情况讨论各种招生制度的侧重点。总体来说,高招制度具有二重目标:公平性和卓越性。这两者不能偏废,但在现有的招生环境下,不能要求每种招生制度都做到两者并重,而是有所侧重、互相补充。比如高考,一定是公平优先、至上。而保送生、自主招生制度等作为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就是要在保证基本公平的前提下,着重体现人才选拔的卓越性。
不可否认,在以往的推行过程中,保送生制度确实在很多方面触动了其应有的基本公平底线,这既体现在机会的不公平,也体现在程序的不公平。但并不能因为这点,就完全否认保送生制度在高考招生中对于创新拔尖人才选拔、储备作出的贡献。
记者:保送生入校后的表现如何?是否体现出了制度效度?
于涵:以清华的情况看,保送生入校后的表现普遍还是比较突出的。清华启动的“10年生源调查”显示,10年中所招收保送生的平均GPA(平均绩点,记者注)要比全体学生的平均水平高出2分,且均达到了“优秀”的标准,而全体学生的平均水平是“良好”。
清华电子工程系的数据显示,该系近5年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全是保送生,且保送生人数与其所在班级的整体排名有很强的正相关性,这是因为保送生在入学前更多地接触了大学知识,同时具有很强的学习主动性,可以带动班级的学习氛围。从数据出发,我认为,尽管保送生制度面临着公平性遭受侵蚀的尴尬,但不能因为其公平性受损,就“一刀切”地否定其卓越性所在。
二问: 现有改革能否根除“顽疾”?
保送生制度公平性屡受挑战,改革势在必行。据2014年新政,省级优秀学生、奥赛省级获奖学生等绝大多数“五大学科竞赛”学生将失去保送资格。现有改革让保送生名额大幅缩水,但能否真正根除“顽疾”却引发新的讨论。对此,于涵认为,“如果根本性错位不解决,问题还将长期存在。”
记者:现有的制度环境使保送生制度信度屡受挑战,效度实现受阻。目前的改革措施能否解决这一难题?
于涵:保送生制度的公平受损问题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仔细分析以往的竞赛保送,制度设计上存有很多暗箱操作空间。以省级竞赛来说,大多是由科协、学会等专业团体组织承办,评判权、选择权不在教育主管部门,更不在高校手中。这就造成了一种根本性的错位:本应拥有话语权的高校招生变成了一种被动的“收生”,变成了完全的乙方;而发放入门牌照的人却不是这家的主人,无需承担后续的培养责任,公平性、责任感都有待求证。所以说,现有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恰恰反映了,在这种机制下无法保证和解决程序公平、机会公平问题,尽管这也是一种对症下药。但如果这种根本性错位不解决,仍然是一种简单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记者:“堵”的同时,是否应该有一个“疏”的通道?
于涵:这是很有必要的。“因材施教”是教育应有的胸怀,不可否认在我们的高中教育中,确实存在一部分学有余力,甚至是“吃不饱”的学生,如何对这部分学生加以培养,并通过什么方式将其选拔出来,在某种意义上是破解“钱学森之问”难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增加高校创新人才储备、提升高校育人质量的重要保证。因为保送生制度的调整,无论主动地还是被动地,如果“一刀切”地取消所有高中阶段的课外学习、学科竞赛,对全部学生只教授考试大纲内容,这不叫减负,也不叫公平,而是因噎废食,开历史的倒车。当然,卓越性的体现需要其他的制度配合,目前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坚持高考制度的主体性地位。
记者:在确保信度前提下,怎样才能把那些拔尖创新人才有效地选拔出来?
于涵:随着这个话题的持续升温,确实有不少中学、考生存在担忧,竞赛保送取消了怎么办?我认为,这部分学生的选拔完全可以通过现有的自主招生制度来接盘,这也从根本上解决了评价主体、招生主体、育人主体的错位问题。出于人才培养的需要、维护声誉的考量,高校在人才选拔中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无疑会更高,可控性也更强。现在,不少高校通过给竞赛获奖学生加分的措施打开通道,但这做得还不够彻底,因为竞赛组织者、学生评价者依然是他方,只不过力度从保送变为了加分。在招生过程中探索如何发挥高校的主体性,这是一个趋势。
就清华而言,目前正在探索的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分为三部分:拔尖计划,针对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潜能的学生,即特长生,这完全可以接盘原有的保送生制度;领军计划,针对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即特优生;自强计划,面向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这是为现行招生制度背后掩盖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状况“打补丁”。但是,高校在接盘的过程中,同样要注重基本公平的底线,要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避免之前的公信力危机再次上演。
三问: 接盘招生选才,高校准备好了吗?
有评论认为,“社会团体做的不规范、妨碍公平的保送招生,如果交给高校,高校能够完全接盘吗?”针对这种质疑,于涵表示:“赋予高校更大的招生主体性权利是一种长远的发展趋势,高校也要苦练内功,尽快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
记者:保送生的“缩编”,从另一个角度增加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也让公众对高校能否担得起选拔重担充满期待,高校准备好了吗?
于涵:对于选拔的承担,每一所高校都在倒计时。不可否认,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以高考招生为主体的“计划高招”体制对高校选才起到了抑制作用,高校离真正的科学选才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这项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既要有合理的期待,也要有充分的理解。
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确保基本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前提下,高校要尽快建立既能引导基础教育,也能衔接高等教育的科学人才评价体系。其次,高校还要树立对自主招生权利的清晰认识,一定要规避因招生“自留地”扩大导致的抢生源、“掐尖”等恶性竞争,要从各自的办学特色、育人理念出发选拔人才,这既是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身负责。同时也要看到,在这个过程中,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中学、媒体以及公众组成的整个招考环境的优化也是必不可少的,要有制度、有规范保证良性竞争,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 (作者:邓晖)(原标题:保送生制度:去,还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