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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芬院士:遵守学术规范,大力提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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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邦芬(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
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研究机构,培育世界一流人才。但近年来,我国的科研诚信现状不容乐观,一些问题频频暴露,引发社会极大关注。
我认为,科研诚信是中国科研机构、大学和所有科研人员的生命线,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研究机构和科学家们在强调研究的创造性的同时,必须夯实科研诚信这块基石。如果科研诚信这个基石不牢固,什么一流大学、一流人才,都是空中楼阁。
什么是科研诚信?
国际上通常把科研行为分为三类:负责任的科研行为、科研不端行为和科研不当行为。
负责任的科研行为,说到底就是拿纳税人的钱做科研,科研要对人民负责,要以公众长远利益为重。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有很多条,其中科研诚信是最基本的要求。还有其他一些准则,比如财务诚信。
我们有些科学家总觉得科研经费多多益善。一个负责任的科学家,必须考虑所花费的科研经费和所产出的成果是否匹配。此外,科研要对环境和未来负责、对学生负责等等。
但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之中,核心就是科研诚信。
科研诚信,简而言之就是求真求实。它包括:选题、立项、执行、报告之中的学术诚实;科研项目申请及研究成果报告中,对自己贡献表述的准确性;同行评议(评项目、审稿、评奖等)的公正性;学术交流(包括通讯、资源共享)中是否尊重同行(包括与学生交流);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时的透明度;保护、善待研究对象(人体、动物);最后,作为一名研究人员,要坚持、承担科研人员与所属科研群体间的相互责任和义务。这些都属于科研诚信的范畴。
跟科研诚信相对立的是科研不端。国际公认的主要科研不端行为有三种。第一种是伪造,即无中生有,是指发表的数据、资料、结果是伪造的,如美国贝尔实验室的舍恩、上海交大的陈进。
第二种是篡改,即有真有假,是指在科研材料、设备、过程中造假,或者篡改或者遗漏数据或资料,使科研记录不能准确反映你的研究而符合你所预期的结果,他人无法重复研究来验证结论的合理性。
第三种是抄袭和剽窃。在中国,抄袭和剽窃有些区别,剽窃似乎更严重些;但在国外,窃取他人的思想、方法、成果或者文字,而未给予恰当的认可,都是剽窃。我们应该鄙视文字剽窃。很多人认为文字剽窃是小事情,特别是有的研究人员英文不够好,看到别人的英文文章总结得特别好,就copy过来,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
此外,科研不端行为还有其他变种,比如这些年国内出现比较多的欺诈评审。部分期刊允许作者在投稿时自荐候选审稿人名单以供编辑选用,但一些中介公司和不良作者提供多个由他们控制的伪造的“审稿人”的电子邮址。一旦编辑发电子邮件邀请这些“审稿人”,则同行匿名评审这个评价科研成果、保证期刊质量最关键的环节就被破坏了,这也是一种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近几年国外一些期刊大批量撤稿事件起因就是欺诈评审。
要区分科研不当行为
当然,科研不端不包括无意当中犯的错误,也不包括学术观点的差异。
科研诚信和科研不端中间有个灰色地带,叫科研不当。这个灰色地带,我们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国际上定义也不统一,但是有必要把科研不端和科研不当加以区分。
科研不端属于零容忍,一票否决;科研不当,是科研诚信存在问题但还没到科研不端程度的行为,属于加强科研诚信教育的问题。如果不区分科研不当和科研不端,容易扩大打击面,而对真正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反而无法零容忍并一票否决。
对应于科研诚信、科研不当、科研不端,我们还有学术诚信、学术不当、学术不端。我认为其实质相同,只不过涉及人员和涉及范围有所差别。
科研不端主要指科研活动中的不端行为,学术不端的范围更广一些,包括非科研人员的不端行为(如官员的假学位),或非科研活动中的不端行为(如学生的考试作弊)。学术诚信范围更广,与社会诚信的关系更紧密,也与社会风气好坏的关系更密切。
总之,我们要大力提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打击科研不端行为,切实做到零容忍和一票否决;要从教育入手,批评科研不当行为。
科学研究要遵守的学术规范
对于科研不当行为,我们要加强学术规范教育。但目前,我们一些学者对学术规范似懂非懂,很多研究生、青年学者实际上不懂得学术规范,多数大学也没有为本科学生开设有关学术诚信和规范的课程。
在科学研究中,有很多需要遵守的学术规范,包括研究导师和学生的责任、数据保存和数据处理的规范、出版规范、署名规范、申请基金规范、同行评审规范、合作规范、人体实验和动物实验的伦理和规范、财务利益冲突规范,等等。
研究导师和学生应该分别承担什么责任,又有什么权利?
导师不能把学生看成只是完成你布置的任务的劳动力,而是要认识到学生还有自己的需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最后要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者。因此导师应时刻关注学生的进步,定期亲自与学生当面交流,应保证学生参与到有助于其职业发展的研究活动,应对其职业发展提供机会和建议。为做到这些,导师应限制自己实验室的学生的数量。
此外,学生对导师和所属研究机构负有责任,应遵守实验室规则、学术诚信、专业精神和合作精神,特别要维护研究机构和研究团体的学术声誉。
实验过程中数据处理和数据保存有什么规范?做实验(包括做计算和理论推导)时,必须有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本,在上面记录自己实验的各种细节。应当保存原始实验记录至少3年,一些大学规定保存7年,也有要求保存10年的;如果不是频繁迁徙,最好一辈子保存自己的原始记录。
关键是绝对不要试图篡改或修改原始数据。一个有用的数据记录本应该记录X年X月X日X点,你做了什么工作、为什么要做、怎样做的、在什么地方做的、材料来自哪里、期间发生了什么或者没发生什么;相应地,你的解释是什么、做过类似工作的前人的解释是什么、你下一步的工作,等等。
这些对厘清自己下一步工作的思路也有帮助。保存的数据应记录清楚,一旦他人有疑问,可以随时公开。好的数据记录本还应表述清晰、完整、准确等,这样别人能比较容易地重复你的工作。
出版的规范,一是在科学期刊发表论文,应该遵循新的研究成果首次公开的机制,一是研究结果没有经过同行匿名评审并得到正面肯定以前,不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公开。
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公开研究成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扩大成果的影响力;但是另一方面,在同行匿名评审并得到正面肯定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旦有错,将对科学家的科研声誉造成很坏的影响。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把一个可写成一篇论文的完整成果拆开,分成几篇文章发表,这也是科研不当行为。
署名要遵守什么规范?署名是确定研究人员贡献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除了荣誉和潜在利益,还表明要承担的责任。不要有好处时就来争,出了问题后就推托说不知道。
另外,署名作者应该是在研究的构思、设计、实施和结果、解释等方面作出过实质性贡献,并愿意承担责任的研究者,其他有贡献的人应列在致谢部分。所有作者署名前要开诚布公,自由讨论。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应该负责保证所有作者都全面检查投稿文章,并同意最终的结论。
合作也要遵循规范。合作是好事情,但是所有参与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合作开始前就合作的基本规则进行讨论,并尽可能使合作正式化,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头约定,以免将来在研究责任和奖励上出现争议。合作的原则是沟通、沟通、再沟通。否则产生误会,将耽误合作进程。
同行评议包括审稿、评审基金、评审实验方案、评奖等,是科学研究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研究人员,评审是义务。很多研究者在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然而不愿意审稿,因为无名无利,又需要花很多时间,但是审稿是作为科研人员的一种义务。
评审必须尽可能客观、公正。如果评审人与被评人有直接竞争、合作或其他亲密关系,应主动要求回避。如果不清楚是否要回避,就得事先问清楚。评审人不允许从评审中谋求任何利益,必须对评审材料保密,没得到许可不能复制。
提升自查、自纠和自净能力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多个关于科研诚信的文件,这是明显进步,然而落实还很不够。
应该用什么指标来衡量我们国家的科研诚信状况呢?
我比较赞成用科技界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自律”、“自查”、“自净”能力来衡量。如果这方面没有明显的进步,我就不认为我们的科研诚信有明显进步。
爱因斯坦说过:“大多数人说,是才智造就了伟大的科学家,他们错了;是人格!”维护学术诚信是每个知识分子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从根本上看,遏制科研不端行为,还是需要每位科研人员的自律,需要学术共同体的自查、自纠和自净能力。
科研工作者要认识到科研诚信的重要性,维护诚信,从自己做起。每位科研人员都要有一条学术底线:科研中千万不能伪造、剽窃、篡改、虚假评审等。
我们每位科研工作者,尽管能力有大小,但做人要做有道德底线的人,做事要为国家、为人民、为世界做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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