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发布。与以往相关政策与规定相比较,该《办法》有了若干新的进步。
首先,《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学生资助范围并提高了资助标准。比如,《办法》首次将低收入 农户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也就意味着低收入农户学生将获得北京市下发的国家助学金。而且,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比例扩大,这使得更多低收入家庭学生能够通过学业努力获得更多的资助。
再比如,《办法》进一步拓展了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范围。原本只有市属高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才能享受该政策,现在所有北京地区高校(不分是否市属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不分是否北京生源)都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而且,即使是外地高校,只要是北京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这有利于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于边远山区建功立业。
其次,北京市教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了北京市未来的学生资助工作要“探索富有首都特色的资助政策”,要“研究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构建彰显首善标准、具有首都特色的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
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已深刻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其背后要有全面的、 深入的分析、评估与预测,才能在“花了钱”的基础上,形成“彰显首善标准、具有首都特色的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对此,笔者尝试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给出若干建议。
其一,系统评估“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实际效果。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初衷是对于“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北京市补偿其学费,以此引导和鼓励全国各地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 然而,这种学费补偿的实际效果如何?能否提升高素质毕业生去北京边远山区就业的概率?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可以考虑进一步推广这一思路与逻辑,通过学生资助体系引导优秀毕业生去北京市最 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如果发现这一措施的效果目前并不明显,则需要进一步分析该措施产生效果的拐点,进一步通过提升资助水平来实现该措施的初衷。如果缺乏上述评估,该措施可能沦为“鸡肋”, 即有一定的引导作用,然而引导作用并不强;或者原本可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领域,却局限在北京市边远山区就业这一狭小领域。
其二,进一步从供给侧提高资助的精准度,而且这里的精准资助需要“彰显首善标准、具有首都特色”,而不仅仅是让贫困学生得到一定的资助这一狭义的精准资助。具体而言,首都特色的学生资助需要考虑到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的个性化特点。比如,对于有潜力的贫困学生而言,不仅需要解决其基本生活支出,而且应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更多的资助,以缓解贫困,使得该学生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学习中。 再比如,学生不是来自贫困家庭,但也不是十分富裕,则考虑能否增加其用于研究的资助,尤其是那些有志于投身“卡脖子”“冷门绝学”的专业或者方向的学生。这样,首都的学生资助体系不仅仅着 眼于促进教育公平,还能促进首都“四个中心”(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
其三,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比如,可以通过对每个学生进行建档,使用数据挖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基于影响学生资助水平的因素构建一个多元的资助指数,并针对每一名学生的情况,计算、 模拟出其实际的资助指数,将学生资助指数与实际资助类型、金额相互偶联起来,进而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出动态的资助建议。这样,学生的情况变化了,其资助需要可能也会发生变化,相关部门就可以根据其资助指数的变化调整其资助种类、水平。
总之,笔者希望这一资助体系能够切实实现资助助人、资助育人,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潜能,为首都“四个中心”的建设助力。(作者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长聘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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