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9年度化学化工领域和交叉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初评会议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1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化学化工领域和交叉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9〕53号)总体安排,经商教育部科技司,定于2019年9月10日-12日在北京召开2019年度化学化工领域和交叉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初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答辩事宜
采用电话答辩的方式进行,分为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汇报和专家质询两部分,期间专家组将对评估材料进行审阅。
1. 初评会议答辩日期:2019年9月10日-12日
2.实验室总结工作汇报。初评会议采取电子演示文稿(答辩视频)播放方式,时间不超过25分钟。陈述内容须与提交的“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研究水平与贡献、研究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开放与运行管理等。
3.专家质询。电子演示稿播放完毕后,评审专家通过电话进行质询,实验室答辩人应提前在电话旁等待(具体时间见附件1)。答辩过程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专家质询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材料要求
1. 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评估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实验室的工作内容有涉密内容,请按照要求在提交的工作总结等评估材料中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答辩的PPT和答辩内容也不得涉密。
2. 答辩材料包括:答辩视频1份、PPT 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答辩回执1份(见附件3),将上述电子材料汇总刻录光盘,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送交或邮寄至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审评估处(100080)
电子邮箱:shiyanshi@cutech.edu.cn
联 系 人: 葛新、刘传斌、刘昕民
联系电话: 010-62532670
传 真: 010-82502753
附件:
1.答辩时间表
2.材料要求
3.答辩回执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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