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春蕾 王静 廖洋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9/4/25 1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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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中国首份科技成果转化成绩单:以资后鉴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

2017年,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获得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21.1亿元,同比增长66.1%。

■本报记者 沈春蕾 王静 廖洋

“没想到我们的转化合同金额(5.2亿元)这么突出,居然创造了全国转让独占许可使用费的最高纪录。”4月19日,山东理工大学教授毕玉遂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发出的这番感叹缘于一份报告——《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

日前,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北京发布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获得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21.1亿元,同比增长66.1%。

官方首发 以资后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要报送上一年度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处处长邓国庆回忆,2018年6月,在收到《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组织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他们就开始着手准备年度报告所需相关数据及材料。

时隔大半年,我国官方首次推出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成绩单出炉。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长解敏在发布会上,代表《报告》编委会介绍了《报告》编制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他指出,《报告》旨在使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进展情况和成效,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和障碍,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理事长郭向远在围绕年度报告召开的研讨会上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协同合作。各级政府部门应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打通从供给侧到需求侧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成绩突出 分享经验

《报告》指出,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过程中,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模式。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刘燕刚告诉《中国科学报》:“学校委托上海联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南部分中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以降低市场风险,形成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

近年来,上海交通大学总结了多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院+公司双核原作”模式、“公司持股+股份奖励”模式、“公司团队+收益捐赠”模式、“完成人自主转化”模式。“这些模式来自具体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了可复制和推广的转化案例。”刘燕刚说。

《报告》统计发现,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法规的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激励力度不断加大,科研人员获得奖励金额和人次大幅增长,部分单位给予科研人员的现金奖励、股份奖励已超出50%。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与淄博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就无氯氟聚胺酯化学发泡剂签订专利独占许可协议,转化合同金额高达5.2亿元,当年到账金额4100万元。在收益分配方面,学校提取20%,其余80%全部归毕玉遂团队所有。

同在2017年,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将“超导质子回旋加速器”相关科技成果以技术作价入股方式转化,成立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开展SC200超导质子癌症治疗装备的研发。“合肥研究院依据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将70%的股权(8400万)奖励给项目研发团队。”邓国庆告诉《中国科学报》,“此举充分调动了科研团队的积极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但长期转化带来的是高价值回报。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17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3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6.2亿元,2016年该金额是6.1亿元。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科学报》:“2015~2017年,研究所通过作价入股转化高价值科技成果9个,实现了多年积累的高价值科技成果连续转化。”

发现问题 探索改革

《报告》也提出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还不够完善,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缺乏,三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四是满足转化需求的高质量科技成果仍然不足。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副司长杨咸武指出,不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方面要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员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针对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当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抓紧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打破束缚扫清障碍,解除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

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主任朱希铎等调查发现,仅有9.5%(264家)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19家认为其专门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为数不多的技术转移机构中,北京理工大学不仅在2016年初成立技术转移中心,还注册成立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作为中心的市场化运行平台,有效解决传统管理部门在人员聘用、激励和约束等方面受事业单位体制制约的问题,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团队。

“科技成果评价是技术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也是科技成果的价值挖掘和发现的过程。”作为一家第三方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中科合创创始人严长春告诉《中国科学报》,科技成果评价也可以让参与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享受到科技创富的甜头。

严长春也指出,部分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局限于实验室阶段,这就需要相关应用成果的研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让企业可以“接得住,用得上”。

《中国科学报》 (2019-04-25 第5版 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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