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局出台了《青岛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专家信息资源建设、专家库管理与维护、专家选取与使用、监督评估与罚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专家信息资源建设方面,该办法对各类专家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规定。在专家库管理与维护方面,规定专家库每年进行专家信息集中更新,专家如有违法违纪、学术失范等行为的将自动退出。在专家选取及使用方面,专家使用遵循轮换和回避原则,原则上每位专家每年参加评审不超过10次。在监督评估与罚则方面,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强专家信息审核。专家如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将取消专家资格。 (廖洋 李坚)
《中国科学报》 (2017-07-26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