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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温才妃
取消官本位不是简单取消行政级别,外部松绑了,内部制度怎样健全,能否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权力如何使用、分配,如何更好地为师生服务,这些问题必须考虑,否则更多的权力意味着更多混乱。
去行政化,一直是高教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也是众望所归的一项举措。
日前,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一项改革。今年该省将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投石问路,又将激起哪些涟漪呢?
取消行政级别有前例
这一次,山东成了去行政化改革的“领头羊”。
有意思的是,一向尊重传统文化中“以官为尊”的山东,历来是行政化泛滥的重地,“校长一走廊,处长一礼堂,科长一操场”是其缩影。由它来做去行政化改革的“领头羊”,颇有几分大胆、超前的意味。
而事实上,类似的改革早在2012年就有山东院校尝试过。
2012年7月,临沂大学印发《临沂大学导向教学、导向高层次人才基本政策》的通知,鼓励非教学岗位人员到教学岗位工作。最终有八名处长级别的官员主动辞去行政职务,回到教学科研一线。一年多后,又有两人辞去了处级行政级别。这一事件备受高教界关注,也被认为是去行政化的典型事件。
而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山东省明显低调了很多。尽管提出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制定了时间表——8月底前研究制定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改革试点方案,12月底前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开展试点工作。但是,《意见》并没有明确公布试点的院校和二级学院。
记者通过知情人士了解到山东省一所地方院校近年也在推进“院长去行政级别制”,并尝试联系该高校,但被该校以配套措施未建立婉拒。
而回顾临沂大学事件,从前期的高调到后期的低调,虽说鼓励了教师们从官本位回到学本位,但处长辞官当教授的利弊被争论至今,教授津贴待遇的倾斜力度并没有宣传中之大等问题,也成为了改革留下的瑕疵。
那么,从院领导到学院行政级别的取消,升级版的改革又会产生哪些新问题呢?
一些可预见的问题
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的呼声,历来有之。
在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荣看来,从二级学院做起相对而言涉及的矛盾也会更少。“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主要还是取消专业学科的院长级别,而二级学院的书记、副书记、教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依然保留行政级别。”
他的这一提法,实际上点出了专职管理人员的职级问题。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石中英指出,目前二级学院有行政职务的有两类人员:一类是双肩挑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类是专职的管理人员。取消前者的行政职务应当意见不是很大,而后者可能在思想上会有抵触或困惑。“后者有行政职务,将来可以向高校职能部处以及高校外面流动。若取消了行政职务,他们的职业发展也会受限。”
据他介绍,以往很多高校已实行了专职管理人员的职员制,但是没有很好地贯彻实施,实际上执行的是职员制与行政级别并存的“双轨制”。
而对于二级学院的院长而言,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他们也将面临新问题。
别敦荣举例,如从院长中选拔校领导就会遇到这样的矛盾:校长、副校长都是有行政级别的,而院长没有行政级别,一下子被提拔为副校长,与我国干部选拔制度是相矛盾的——我国的干部选拔制度要从基层起,而且在每个行政级别上历练过。
没有行政级别如何处理行政事务,则是另一大难题。如教师违纪、调动等事宜,院长处理的时候究竟是以行政领导的身份,还是学术身份进行,必须界定清晰。如果是以后者,就不是院长能单独决定完成的了,而是要交给教授讨论、决定,院长只起主持会议或执行会议决定的作用。
“现在二级学院的行政干部,权力来自校党委或行政授权,没有行政级别后就可能没有授权,院长需要依靠教授们的共同领导和信任进行管理,所以院长的领导方式也要发生转型,这对于院长们也是一个挑战。”别敦荣补充说。
二级学院自主权回归
当然,说到诸多改革中可能预见的问题,我们并不否认,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对于去行政化的意义重大。对于山东省此次的大力改革,采访中,教育人士纷纷表示,期待山东改革能为全国提供新鲜的、可资借鉴的经验。
而透过此次改革,如何取消行政化,还二级学院自主权,已经成为一个“比取消二级学院及其领导行政级别更值得关注”的话题了。毕竟,取消行政级别易,还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回归本位难。
石中英在《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一文中指出,校院关系已经影响到大学的活力。大学招生是大学的招生办说了算,而不是各个院系的教授说了算。教师聘期考核只能制定统一的聘期考核标准(最好的情况仅是,按文理科或一些大学科领域稍加区别)。专业设置、人事招聘、职称晋升、课程与教学管理等多方面突显二级学院自主权过小。
采访中,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都是由二级学院来具体承担的,大学层面主要是做好引领、规划、管理、服务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取消二级学院的行政级别,突显二级学院作为教学科研组织的专业性质,可以作为深化大学内部治理方式改革、真正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办教育的一个关键举措。”
而对于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后,自主权的回归,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副教授侯定凯并不抱十分乐观的态度。
“现在我们总在谈高校如何去行政化,但高校内部管理改革谈得较少,好像高校有足够的权力,就能把事情办好。然而,坦率地说,我国高校缺乏学术自治的传统,权力下放必然带来内部秩序的重建,学院内部的管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侯定凯提醒道。
他补充,加之如今的二级学院内部的学术分化严重,各系、研究机构、学科和专业彼此非常独立,内部权力的重新分配会遇到很多障碍。当学院拿到更多权力之后,如何进行利益再分配也是很大的挑战。
这势必又涉及到下一步改革的跟进,那么,该如何进行呢?
取消行政级别,然后呢
取消行政级别后是否会“乱成一锅粥”?外在环境、内部制度建设等配套改革不跟上,还真有可能。
在别敦荣看来,当二级学院院长不是行政领导,学校的部长、处长却是中层干部之时,想要让二级学院扩大自主权,听上去难度就更大了。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高校去行政化的问题,也需要纳入其中考虑。
侯定凯认为,取消官本位不是简单取消行政级别,外部松绑了,内部制度怎样健全,能否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权力如何使用、分配,如何更好地为师生服务,这些问题必须考虑,否则更多的权力意味着更多混乱。
那么,这时候又出现了一个问题,怎么吸引人才当二级学院院长?谁才是最佳人选?
一个最实在的做法——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石中英指出,当前大学改革,二级学院积极性不是很高。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学院管理的目标、责任或任务不是很具体,学校方面也很难根据这些模糊的目标、责任或任务进行考核。年度或任期述职中的德、能、勤、绩、廉几个维度上的民主评价也大而化之,起不到监督、激励和问责的作用。
现在的情况是,二级学院管理人员有行政级别,没有岗位津贴,有的拿一些电话补贴。有人戏称二级学院的院长们是“拿教授的工资,干院长的活”。这种现象导致一些人尽管身处学院管理者的岗位,但是对于自己所负责的管理工作并不投入,甚至会利用管理岗位去为自己谋利益,老师们对这种现象非常有意见。
“实行学院管理岗位津贴,有利于从思想上机制上要求学院管理者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管理事务中来,努力成为相关工作方面的专家,为师生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服务。”石中英说。
同理,如何吸引院长辞官从教,也应在待遇上多加考虑。别敦荣认为,鼓励他们放弃行政岗位,待遇上要比从前有较大的提高,承诺了需要兑现。当院长固然有职务津贴,但是有的教授并不在乎这个津贴,比起成天的会议、学习,他们更愿意自由地工作。
而对于如何确立最佳学术领导人选,侯定凯指出,从前是唯学术论,学而优则仕,然而,优秀的学者不一定是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领导人。我们现在需要考虑的是“除了学术方面的影响力,候选人过去在学术管理上的政绩和资质如何”。
“卓越的学术领导人愿意为团队付出心血、作出自我牺牲,秉持公正的态度。”侯定凯说,“除了选拔标准,还应确立权力制衡的机制、制度和决策沟通渠道。只有学院内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保持组织发展的可预见性和可持续性,抵御个人或外在不良因素的干扰,从而在学院层面建立起健康的学术文化。”
《中国科学报》 (2016-05-19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