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
随着异地高考政策推进,开放异地高考的省区当地老百姓对“高考移民”也越来越敏感。如何在开放异地高考的同时遏制“高考移民”,调和两者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学籍管理,防止学籍空挂现象。从长远看,我国高考制度也必将从目前以户籍为主的报名录取制度,发展到以学籍为主的报名录取制度。
其实究竟是随迁子女还是“高考移民”,是比较容易鉴别的。如果一名学生,在一地连续有三年高中,或者连续六年中学,甚至12年中小学的学籍,这显然不是“高考移民”。他在当地和其他学生接受完全一样的教育,在高考竞争中是完全平等的。而“高考移民”的特点,则是把户籍迁移到教育相对薄弱的地区,把学籍挂在当地学校,本人却在教育质量高的外省区求学,只是高考时再回户籍所在地。这种学籍空挂做法是“高考移民”的主要方式,不仅存在于出生在当地的本地户籍生中,也存在于中途把学籍迁来的学生中,所以,我国不少省区高考报名实行“户籍+学籍”双证制度,开放异地高考后则实行“户籍(居住证)+学籍”制度。
要防止“学籍空挂”现象,其实并不难。一方面,对于学籍,教育部门可以提出更长年限要求,有的地方只提一年或两年,这就容易让人钻空子;另一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全可以对每个学生的学籍信息变动进行跟踪。问题在于,在登记学籍信息时存在权势交易,所以打击学籍空挂,就是打击权势对高考招生秩序的破坏。
完善学生的学籍信息管理很重要。目前,我国开放异地高考还是十分有限的,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高考录取指标分配到各省,进而成为本省户籍人口的蛋糕,任何“外来者”都会被视为侵占本地考生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开放异地高考只是在按户籍报名的基础上开一条小口子,解决部分达到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升学考试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要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必须加大开放异地高考的力度,并以学籍为主构建新的高考报名录取制度。
依笔者之见,针对我国人口流动的现实,我国应该打破原有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实行不分户籍而按学籍的全国统一测试。考生在任何地方都可自由报名参加考试,再以统一测试的成绩去申请大学,大学在录取时可结合统一考试成绩、学生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查以及学生学籍所在地教育因素综合评价录取,这就在更大程度上扩大高考公平,也使所有考生不再受户籍约束。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建议要恢复全国统考,应对人口流动局面。其实,早在2014年颁布的国家高考改革实施意见就已提到要恢复统考。需要注意的是仅恢复统考,而不改革录取制度,解决不了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随迁子女如果在迁入地高考却不能在迁入地录取,而是用高考成绩在户籍所在地录取,这也是一种“高考移民”。所以,只恢复统考而不改革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并没有多大意义。恢复统一考试应和按学籍自由报名高考、高校自主招生结合起来。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报》 (2016-03-10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