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2016年又将过去了。
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2016年的大学校园似乎并不像人们之前预想的那样喧闹,但这也并不代表着我们经历了平淡的一年。在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因为高考公平问题而导致的群众躁动;这一年,我们目睹了一种新的技术手段给一名青年科研人员带来的名利和质疑;这一年,我们体会了大学体制改革遇到的希望与难题……
如果2016年的高等教育是一篇文章的话,这篇文章一定经过了精巧的构思,因为情节虽无大起大落,却依然引人入胜。
在一篇文章中,能表达感情的除了文字之外,还有另外一种介质,那就是标点符号,每一种符号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情感标签。在2016年行将离我们远去的时候,我们不妨以这些符号为串联,一起回看这篇文章中那些值得我们记忆的篇章与段落。
句号:生命、仕途、学位的终结
事件一:生命的终结
句号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告诉读者,之前所说的内容已经结束了。而在校园里,最令人关注,同时也最令人唏嘘的结束,无疑是年轻生命的终结。
记者曾做过一个简单统计,在2016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高校学生自杀事件就有超过20起。仅在2016年的第一个月,就有五位学生在校园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当然,只要是对高校情况稍微了解的人,都不会天真地认为这20多条年轻生命的消逝,就是今年校园自杀事件的全部了。
应该说,高校学生的自杀现象远不是今年才出现的情况。比如在2015年,人民大学就出现了一个月内连续两个学生跳楼自杀的事件。也是在这一年,有调查者对武汉市六所高校的近6000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学生中,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竟占到16.39%。
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自杀问题,近年来各学校也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可以说,高校如今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已经相当重视,但学生自杀现象似乎并没有缓解,我们的工作真的“对路”吗?
似乎并不是这样。一个很明显的例证是,虽然高校都设立了心理辅导中心,辅导员群体也承担了大量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但这些更多的还属于“等学生上门”的被动性工作,而真正能够主动出击,预防性解决高校学生心理问题的工作,在高校开展得并不顺利。至少在国内大部分高校现行的教育体系中,都没有对学生的生命教育作出明确规定,更没有哪所高校能将生命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考核范围之内。
我们的生命教育工作任重道远,而如果我们不认真补上这一课,代价将是那些鲜活生命的消逝。
事件二:仕途的终结
如果说,校园中生命的终结让人唏嘘扼腕的话,那么某些高校领导自身仕途的终结则更让人感到的是一种罪有应得的畅快,以及在畅快之后的反思。2016年,又有一批高校领导因为各种问题(主要是经济问题)接受了组织调查,其“仕途”也相应地划上了一个并不光彩的句号。
曾经有人做过统计,高校腐败案多发生在基建和固定资产领域,尤其是在基建方面,它是名副其实的高校腐败“重灾区”。今年被查出的腐败案也同样不例外。比如今年1月,河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3人被立案审查,起因就在于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两位被调查的副校长,之前也分别管理着学校的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
这并不奇怪,毕竟这些领域是高校各项工作中,最容易“搞钱”的领域,分管领导也最容易受到金钱的诱惑,因此出问题的可能性也是最大的。但知道了原因并不代表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现实是——基建领域的腐败案依然高发。
知道原因虽然不代表解决问题,但至少能够指导我们解决问题。记者并非法律专家,因此不好贸然提出解决之道,但即使是本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最朴素道理,我们是否应该加大对高校基建领域的监督力度,或者出台更严格的制度规范?或许有高校或有关单位已经这样做了。那么,力度足够吗?
事件三:学位的终结
今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各高校的硕士、博士学位点动态调整结果,全国170余所高校共计撤销576个学位点,其中包括大量博士学位授权点。被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共涉及25个省份的175所高校,这也是近些年规模最大的一次动态调整。
2014年8月,教育部曾发布《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于2014年至2019年公布该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因此,此次数百个学位授予点的“终结”,其实便是这次始于两年前的评估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虽然只是“阶段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成果具有着很强的正面意义,比如淘汰落后产能,比如助力高校特色发展……
然而在此,记者更想谈论的是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教育主管部门本身的身份变化,以及其背后的积极意义。
在此之前,教育主管部门对于高校的评审更多的是“评优”式的评审,最典型的代表便是本科教学评估。这种评审虽有“不合格”选项,但却极少出现不合格者,评审的焦点其实是聚焦在“评优”方面,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为了追求优秀,自觉或不自觉地都会出现趋同化现象,最终导致公众对于“千校一面”的担忧。
但此次评估却恰恰改变了这种状况——不是评选谁“优秀”,而是评选谁“合格”。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其实类似于一份“负面清单”。触犯这一“清单”者,将被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反之,则可以自由发展。这样的负面清单制定者的角色,其实是更符合教育管理部门应有的定位,仅从这一点来说,我们也应该为此次评估点赞。
感叹号:职业、公平、理财的焦虑
事件一:职业焦虑
如果用一种感情词汇来概括2016年的高校的话,可能便是“焦虑”一词了。
首先是教师本身的职业焦虑。2016年初,著名学者、中山大学博雅学院院长甘阳被青年教师殴打,此事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据称,打人者行凶的原因是甘阳拖延了其职称晋升;同样是职称的问题,今年5月,北方民族大学突然叫停职称评定,教师纷纷表示抗议。
与之相类似的还包括今年8月,有关部门透露将取消高校事业编制,以及曾引起公众更加普遍关注的兰州交通大学患癌女教师被开除事件。
后两件事虽然在性质上与之前提到的事件并不相同,但这些事件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反映了当前高校教师对于自身生存状态的一种担心和焦虑。
曾几何时,高校教师是一份足以让周围人羡慕不已的工作——身份受人尊敬、工作清闲自由、人际关系简单纯粹……然而,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校本身也在变得越来越“接地气”,高校教师的职业优越感也就随之减弱。与此同时,这份职业的一些负面因素也开始暴露出来——工资不高、工作压力大、科研教学任务繁重……此时,对于高校以及有关部门的一些做法,教师群体才会显得更加敏感。相信这也是甘阳被打事件中,打人者如此激动的内心动力。同时也是在取消编制以及兰州交通大学事件中,教师群体情绪激动的深层次原因。
因此,在现有情况下,如何提升高校教师对自身职业的认同度和满意度,缓解他们的职业焦虑,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事件二:公平焦虑
当校园内,老师们在为自己的职业焦虑时;在校园外,则有一群家长在为自己的孩子能否进到大学校园内而焦虑。
今年5月,因为在2016年江苏高等学校跨省招生计划说明中,表示将调出3.8万个招生计划安排到中西部省份,江苏省多个地级市均有学生家长前往教育主管部门,抗议这种“劫富济贫”式的调剂行为。此事引起了全国上下的普遍关注。最终,江苏省考试部门进行了官方澄清,才消除了事端。
在此,我们不必去分辨学生家长与江苏省考试部门之间的孰是孰非,只需要关注这一事件本身所暴露出的某些问题。目前,高考依然是普通学子升入高等学府的最主要,甚至可以说是唯一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细小的“不公平”因素都会导致利益相关方的激动和焦虑。因此,要想平息公众的这种焦虑,需要改变的依然是高考招生方式本身。
当然,近些年来,高考招生制度几乎每年都会有所调整。但是无论如何调整,各省划拨招生计划,考生根据成绩大排名决定录取院校的根本方式没有改变,而这种方式其实是考生间需要最激烈竞争的方式,也是对制度本身最敏感的方式。
因此,高考改革需要考虑如何能够降低考生之间的竞争度,这并非不可能,比如将招生自主权真的下放给高校,允许高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差异化招生。无论是考生还是家长,其焦虑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但如果不同高校都架起一座适合于自己大桥,挤独木桥的人还会多吗?
事件三:理财焦虑
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学生们在这一年也在焦虑着,而他们焦虑的原因要更加实际。
今年的秋季学期开学之前,山东省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衰竭死亡的消息曾引起公众的一片哗然。就在那段时间,多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也让各高校的新生教育多了重要的一堂课——防诈骗教育。即便如此,在2016年下半年,“校园贷”依然成为了轰动校园和社会舆论的各大话题之一,多名学生因无力偿还校园贷而自杀的消息令人心痛。
应该说,高校大学生遭遇金融诈骗并不是今年才有的新鲜事,只不过媒体如此关注这一现象,的确是之前没有过的。这并不奇怪,毕竟近年来,随着在网络以及现代金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人走入大学,大学生的理财意识要更加强烈,同时,经济的发展也导致部分大学生有了可以进行某些理财行为的资本。但是,我们缺乏顺应时代变化而开展的理财教育,这其实也是我们教育滞后性的一种表现。
有高校教师曾表示,应加强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财商”。这当然是正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对学生的“财商”教育,并不是高校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整个教育系统需要面对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小学教育甚至要承担更重要的责任。
纵观今年多起针对大学生的诈骗和恶意贷款事件,其诈骗方式并不算多么高超,但就是这些不算高明的手段,却让一些大学生因此走投无路,甚至选择自杀。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能在日常教育中补上这一课,结果是否会有不同呢?
问号:科研事件、英语考试、在职研究生教育受质疑
事件一:韩春雨事件
韩春雨事件本身,就是一连串大大的问号。
首先,自从本来默默无闻的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宣称自己发明新的基因编辑技术以来,首先在人们脑海中画上问号的便是,一个普通的科研人员为什么能做出如此成就?我们的制度是否过于关注名校的“大牛”,而忽略了普通院校的普通教师?
接着,对于韩春雨所发明技术本身的质疑便纷至沓来,怀疑者越来越多,韩春雨本人则坚称自己的科研没有问题。于是,第二个问号又出现了——这一事件究竟是旷世发明,还是惊天大谎?
就在今年年底,当初发表韩春雨团队科研成果的学术杂志声称,他们将让韩春雨团队对来自同行的质疑展开调查,并补充信息和证据来给自己的原论文提供依据。这项调查将在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届时将向公众公布最新进展。这说明主流学术界已经接受对于韩春雨团队科研成果的质疑,并就此展开调查。而就在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的时候,第三个问号开始出现在很多与此相关的人的脑海中——我们该怎么办?
在此,我们可以先历数一下在“成名”之后,韩春雨获得的荣誉和“实惠”:原本默默无闻的他在几个月内迅速当选为河北省科协副主席、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此外,他还获得了财政性资金2.24亿元。而一旦韩春雨的成果被证明存在问题,当初这些职位的授予者是否会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地步呢?
科学是允许犯错的。因此,当我们面对一项科技进展时,需要保持足够的冷静,我们可以称赞为科技作出贡献的学者,但切忌一窝蜂似的“捧杀”,至少在他们还没有得到学术界公认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再耐心一点儿?
事件二:英语应该怎么考
2016年底,在浙江召开的第二届语言测试与评价国际研讨会上传出消息,教育部正在组织研制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以及与之配套的国家英语能力等级考试。这意味着,我国将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外语测评体系。同时也意味着,在英语能力的考试方式方面,新一轮的“折腾”又开始了。
将此次英语考试改革冠以略显贬义的“折腾”,似乎并不恰当。毕竟建立统一的英语测评体系有利于改变目前外语考试种类繁多、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但问题是,近年来,关于英语考试方式的改变实在是太多了,这就很容易让人们将其与“折腾”一词联系在一起。
以英语四六级考试为例,曾有媒体梳理了四六级考试自1986年设立至2013年之间的历次改革。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考试方式共调整了12次,平均两年多就有一次调整,这还不包括高考英语考试等其他的英语考试方式的调整。
英语考试无论如何调整,其根本目的还是科学准确地显示出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必须承认,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学生平均英语能力的提升,适时对英语考试进行一些调整和改革是有必要的,但与此同时,过于密集的考试方式调整也会造成对学生英语学习的困扰。更重要的是,历次英语考试的改革,其主要的推动力还是来自于行政力量,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并不高,然而英语又偏偏是一门极度“社会化”的语言,其语言能力的最终标准是学生能否在社会生活中熟练应用。于是,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就产生了。
事实上,已经有学者呼吁将英语能力考试的主动权交给社会力量,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探索外语科目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所谓“社会化考试”,不只是把考试时间从统一高考中移到其他时间,而是要将其变为社会专业机构组织、考生自愿选择参加、招生机构自主认可的考试。对此,我们要有更清楚的认识。
事件三:在职研究生教育“改天换日”
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这意味着,在职研究生的招生被纳入了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当中。这对于在职研究生教育来说,无异于一次“改天换日”。
长期以来,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规范性一直饱受公众质疑,教育部此举显然也想将在职研究生教育纳入一个相对正规的轨道,这一初衷固然没有问题,而且将在职研究生纳入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也可以在入口端提升在职研究生的整体水平,有利于今后的教学。
但是,只把住“入口端”是不够的,对于在职研究生的培养端和出口端的质量把控也同样重要,甚至要更加重要。然而,虽然在通知中也提到了“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但却并没有更加细化的保障制度。换句话说,尽管提高了在职研究生的入学门槛,但在真正的培养方面,《通知》却仅仅提出了一个口号,至于如何落实,全靠高校自身的自觉性。正如有的高校教师所言:“如果光看政策,学院其实可以什么也不做,无非就是增加一个入学考试。”
作为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研究生教育其实发挥着提升从业者整体素质水平的重要责任,将其进行规范化管理理所当然,但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