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堂吉伟德 来源: 法制晚报发布时间:2016/10/1 11:43:45
选择字号:
时评:学生“生死状” 不是高校免责牌

据媒体报道,最近,天津医科大学要求学生签署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其中第四条规定:学生如果因测试造成或导致伤亡,学生及其家属放弃追究组织者赔偿的权利。

对于学校的保护职责,法律早有明确规定。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从这一点来说,只要事后的认定能够确定出具体的责任者,那么有无责任书,都不会影响双方纠纷的化解。而如果学校没履行相应指责,仅靠一则学生被迫签订的“生死状”,恐怕也很难成为其免责金牌。

正确的方式是,校方履职到位,包括在事先要尽到告知义务,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体检。与此同时,学生也应报告自己的情况,不得故意隐瞒病史等。

与其强签“生死状”逃避责任,不如扎实做好工作未雨绸缪,这才是责任主体应有的态度和作风。若是没有基于权利的立场,并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解决问题,心存侥幸就会成为权利漠视,利己的焦虑就会演变成一种不信任和对立。堂吉伟德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科学家揭示超铁元素核合成新机制 6000年古迹揭示石器时代建筑者的工程智慧
森林可持续经营:给陆地碳汇扩容 研究生迷茫常见原因及应对之策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