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辛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5/7/27 8: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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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STS浙江中心成立

 

本报讯 7月17日,中科院上海分院、浙江省科技厅在杭州召开了推进中科院STS浙江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中科院上海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建宇向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授予“中科院STS浙江中心”“中科院上海分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浙江)”牌匾。双方签署了《推进中科院STS浙江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纪要》,这标志着中科院STS浙江中心的正式成立,同时也标志着中科院与浙江省科技合作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实化。

“STS”计划即科技服务计划,旨在将中科院先进成套技术在重点区域推广,浙江中心是中科院在全国首批四个试点之一。

上海分院院长助理、科技合作处处长唐铮表示,作为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STS”计划自2014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在浙江已产生广泛影响,尤其是针对“五水共治”开展的一系列示范项目已成为科技治水的典型案例。STS浙江中心是院重点打造的四大区域中心之一,将推动中科院与浙江的合作从点上突破发展到面上协同,最终提升整个院省合作的层次与水平。

“今天,STS浙江中心正式成立,将为省院科技合作提供固定的工作渠道,为深化省院科技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周国辉表示,希望STS浙江中心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广一批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成效明显的产业化项目,助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同时突出工作重点,依靠中科院和上海分院的强大后盾,加快浙江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的步伐,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浙江省的转移转化;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大胆创新,勇于尝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方式,加快释放改革创新的红利,进一步拓展省院合作新模式。

据了解,STS浙江中心为省院共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整合中科院在浙共建创新载体的基础上,实施“STS”计划,统筹、争取创新资源,强化需求导向,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在若干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今后,中科院将给予STS浙江中心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STS”计划项目、支持共建创新载体和中心运行。同时,浙江省也将根据建设需要,在人才培养、项目研发、平台建设和产业化推进等方面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匹配。

王建宇表示,STS浙江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要通过整合省内外中科院的优秀科技资源,提升各个创新与转化平台的科技服务能力,强化中科院人才团队和技术成果对于浙江省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中科院早在1995年就与浙江省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20年来,院地双方通力合作,在共建创新载体、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开展攻关和培养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累计实施产业化项目1068项、年均新增企业销售收入300亿元、年均新增利税60亿元,有力地支撑了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黄辛)

《中国科学报》 (2015-07-27 第5版 创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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