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专稿
201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在这即将挥别的五年里,我国高等教育在多个领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在高校分层、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即将到来的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作为中国教育的重要一环,高等院校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十三五”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温故而知新”。为此,我们梳理了“十二五”期间10个高教关键词,以飨读者。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
《规划》
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回顾
“十二五”期间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大体可分为两大部分。
首先是关于大学章程的制定。2012年1月1日,《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教育部所有高校在当年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者修订工作。2013年11月,教育部核准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并在此后分7批次核准发布大学章程。2015年6月,全国112所“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军事院校除外)的章程率先完成核准发布工作。
除大学章程之外,我国在推动校长职业化进程中,也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开创“先河”的是2011年9月份上任的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他公开作出“两不”承诺。此后,包括董奇、韩震等多位校长做出类似承诺。直至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文,要求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这一制度得以通过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
在校长选拔方面,2012年,教育部首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三所直属高校校长。截至目前,已经有5所高校试行了校长的公开选拔。
除此之外,在制度建设方面,教育部在“十二五”期间先后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及《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也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谏言
储朝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尚未迈过关键门槛
经过十余年的酝酿,2010年终于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写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之,还有大学章程的制定等一些试图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尝试。
尽管在中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行管办评分离的舆论已经不少,且多数人对此也有真诚的期盼;尽管以成形的现代大学制度加以观察,在五年多的时间里,各方面作出了努力,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门槛尚未迈过。这道门槛就是政府与大学之间以法律形式明确的边界和责权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管办评必须分离。只要这种边界和关系没有明确,此前所作出的努力都有可能功亏一篑,大学的管理可能在特定的环境下继续滑回到行政命令一统天下的局面。唯有迈过这道门槛,才有可能逐渐实现大学自身的自组织完善。
现在各大学的章程是由政府部门审定的,从法理角度看依然属于行政文件,缺乏法律效力,也就无法界定政府与大学之间的边界和责权关系,大学仅是有限的民事法人。只有经过属地的立法部门的立法程序通过的大学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才有可能界定大学和政府之间的边界和责权关系,也才能保障大学依法自主办学,真正落实管办评分离。
正因如此,一些大学即便有了章程,也未必在学校治理中切实实行,成为挂在墙上的摆设、迎接检查的道具。要改变这种状况,不能再靠政府部门三令五申地发文件了,而是需要学人自主意识的觉醒,自觉地运用章程这道公器去治理大学,以符合大学逻辑的方式,遵循专业规则和章程文本治理大学。
关键词:协同创新
《规划》
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原则,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建一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协同创新长效机制。
回顾
2011年4月,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2012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实施方案》发布,它标志着“2011计划”正式启动。至此,“协同创新”也成为“十二五”期间,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2013年4月,教育部公布“2011计划”首批入选名单,4大类共计14家协同创新中心获得优先扶持。
2014年10月,第二批“2011计划”入选名单揭晓,分别由国内24所高校领衔的24个协同创新中心入围。
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规定,教育部取消了对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
截至目前,全国各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成立的协同创新中心已经超过了一百家。
谏言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科研去行政化仍待加强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与 “985工程”“211工程”有所不同,后者以学校个体为主,入选工程带来身份标签和身份固化的问题,把大学分为三六九等,反而不利于高校间的竞争,而“2011计划”强调协同创新,不再有身份标签,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携手合作。
但是,必须意识到“2011计划”还是由行政部门主导。从根本上说,这带来的学术研究行政化、功利化问题并没有彻底消除。一些大学、科研机构在申请计划时,有很好的合作打算、构想,可等到申请成功之后,却开始想着怎样瓜分资源。另外,还有大学、科研机构把计划申请成功,成立协同创新中心,作为重要的业绩——这和以前的工程、计划思维一脉相承,由于对计划的评审、对创新中心的设立审批,带有行政评审性质,因此,大学和科研机构都把入选计划、获得审批作为行政部门的认可,从而导致计划的异化。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改革科研管理体制,不能再由行政部门主导评审、评价。一方面,应该成立独立的基金委员会,由同行专家对入选项目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要对项目取得的成果实行同行评价,而不能由行政部门来进行评定,简单地说,就是让政府退出科研评审、评价,要实行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今年,教育部取消了对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这就是退出行政评审的重要措施。政府部门要按照科研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制度的要求,理顺政府部门、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关系,释放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创新活力。
关键词:自主招生
《规划》
开展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改革,实行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方式。
回顾
2011年,保送生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分开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推出专门针对农村生源的“圆梦计划”。
2012年,清华大学启动“新百年计划”“自强计划”“领军计划”,与北京大学2010年推出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成为高校自主招生的两大看点。当年,全国自主招生考试加入体测项目。
2013年3月16日,三大自主招生联盟考试同日开考,笔试时间“撞车”成为自主招生日后一大延续的现象。当年,考试科目集体“瘦身”获赞。
由于受自主招生腐败案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停止自主招生一年。自主招生也进入新一轮的变革中。
2015年,三大自主招生联盟“北约”“华约”“卓越联盟”被取消,考试时间调整到6月份高考之后进行。各校普遍存在自主招生名额减少的现象。根据教育部“高校自主招生不得分配推荐名额”的规定,北大、清华实行多年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被取消。
谏言
卢晓东(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教务部副部长)
扩大高校自主招生的规模
我国高校自主招生自2003年开始推行,至今已有10多年实践探索。到底效果如何,社会各界颇多争议,而问题焦点仍集中在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2015年,我们小组基于一所著名大学的学生大数据,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
数据表明,该大学一年级GPA排名进入前15%的学生中,自主招生学生的比例明显高于统一高考学生:5年中自主招生学生都占20%以上,而统一高考则在14%以下。同样,在GPA排名进入后15%的学生中,自主招生学生的比例大幅度低于统一高考学生:统一高考学生5年的平均占比约为17%,而自主招生的平均占比仅为7%左右。我们还运用回归模型,在控制性别、城乡以及属地类型后对比了自主招生与统一高考的学生在学业水平上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招生类别对学生GPA有显著影响:自主招生学生GPA成绩比统一高考学生平均高0.27(超过半个标准差)。以上结果有力地证实了该校自主招生在选拔优秀学生方面确实更有效率。
对公平的研究发现,自主招生在公平性方面与统一高考未形成良好互补,自主招生对城市户籍和属地生源都更为有利,因而加大了城乡失衡。此外,在高考和自主招生两大录取机制下,该校录取名额向超级中学集中的情况持续加剧,各省中学间的均衡生态逐渐被破坏。来自超级中学的学生中,农村户籍比例远低于一般中学。自主招生不是促进公平,特别是城乡公平有效的模式。
对自主招生的实证研究表明了未来我国自主招生的发展方向:自主招生对未来基础教育的改革在内容、思维模式方面有良好影响,录取更有效率,教育部在控制招生腐败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招生的规模,给予大学更多招生自主权。在八项规定后,这一制度更方便落实。此外,各高校在自主招生中要更加关注公平,特别是城乡公平,同时防止破坏各省基础教育的均衡生态,抑制超级中学的发展。
关键词: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
《规划》
地方高等学校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加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明确应用型、技能型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
回顾
尽管“十二五”规划中有此规定,但真正启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时较晚。有迹可循的发端是,2014年5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的发言提到,“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将向应用技术型转,向职业教育类型转”。
随后,国家层面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都明确提出引导、推动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而三部委2015年11月16日印发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则是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具体指南。
谏言
刘广明(河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变政府推动为理性自觉
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既是国家战略需要,也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使然。其中既有政府的推动,也有高校理性自觉。但在“十三五”期间,这种转型应该更多地倚仗高校的理性自觉。
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在“十二五”期间,主要是依靠政府的推动。其一是国家战略需要,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等均需要大批高级应用技术人才。其二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要求,高校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是高校分类办学、错位发展。在“十二五”期间,政府推动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用心良苦。
“十三五”期间,转型工作将更多地依赖高校的理性自觉。事实上,这种理性自觉一直存在,且正在形成燎原之势。2013年6月,全国三十多所院校发起成立了“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致力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和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之路的探索。另据官方统计,2009年之前,新建本科院校自觉面向地方(行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比例不足80%,但2009年以后,高校转型工作已经进入一个实质性发展阶段,接受合格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将办学目标定位为地方性应用型本科的比例分别为86%(2009)、92%(2010)、96%(2011)、98%(2012)、100%(2013)、100%(2014)。
当然,要使这种理性自觉得到持续发展,仍需要政府和高校继续深入做好一系列工作。一是国家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需要进一步细化、科学化,如拨款制度、高校评价制度、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制度等。二是给这些高校松绑,赋予这些高校更多自主办学的权力,建立具有面向社会、企业、市场的体制和机制。三是让高校有切实的权利和实力进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引进,让企业乐于与高校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解决高校与企业协作培养人才的横向联系问题。四是解决应用技术型高校毕业生的上升之路,让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完整完善起来,解决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的纵向“断头路”问题。
对高校来讲,一定要自觉转变观念,变“要我转”为“我要转”,做好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做好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制度设计。切实提升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并奠定其长期职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关键词:慕课
《规划》
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推动优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提高、发展教师的信息化技能。
回顾
慕课在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突破发生在2011年秋斯坦福大学推出 “人工智能导论”免费课程,因此慕课的出现与迅速发展是国家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始料未及的,然而它对高等教育带来的影响却不可忽略。
2013年可谓“中国的慕课元年”。在当年,北大发布首批慕课课程,清华推出了“学堂在线”中文慕课平台,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纷纷投入到慕课的建设中。一时间,慕课成为当下最热的话题。
慕课带来的效应,很快在一年后有所体现。仅Coursera一家的数据显示,中国用户人数从2013年的13万人达到2014年的65万人,增长幅度远超过其他国家。
慕课发展到今天,吸引了绝大部分国内高校的参与,但有些共性的问题亟待解决,如学分不受教育部认可、辍学率居高不下等等。就在今年4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意见》,致力于推进慕课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创新。
谏言
李锋亮(清华大学副教授)
鼓励产业界全面介入慕课
“慕课”除了这个名词外,其理念与背后的理论,在研究者眼中其实都不是一个新事物,只不过由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极大普及,使其影响一下子就形成了“海啸”。比如,一下子很多著名高校和教师都投入其中,很多企业家、金融资本也非常看好慕课的发展前景,更不要说海量的学习者了。
慕课发展如此快,自然会遇到一些挑战与非议,比如关于辍学率高、学分不能认定等。但我认为这都不是慕课的缺点。学习者海量必定带来辍学率高,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是其影响规模大的优点所伴随的一个额外特征罢了。学分不能认定,这不仅仅是慕课的学分不能认定,而是大多数学分都不能得到认定。
我坚持认为慕课并不会对大学造成本质上的冲击,大学依然会按照其自身的逻辑运行,而且顶尖大学很难成为慕课的主角,因为顶尖大学最主要的职能依然是顶尖人才培养与高水平研究。但慕课会推动大学与外界的联系与互动,这个外界包括大学围墙外的学习者,也包括大学围墙外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
慕课的发展不是要改变大学,而是要推动全民的终身学习,这才是慕课的本质所在。所以,“十三五”期间,应该鼓励产业界全面介入慕课,利用产业界的“跨界”推动慕课在全民的普及,同时利用慕课推动学分互认的进程。
本版文章由本报记者温才妃、陈彬、韩琨采访整理
郭刚制图
《中国科学报》 (2015-12-24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