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学子晨读宪法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记者刘万生 通讯员张平媛 冯雅辉 12月4日早7时,3名身穿法袍的大连理工大学法学系学生带领全体与会学生面向庄严的国徽,进行宣誓。同学们面色庄重严肃:“我志愿献身宪法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以有信仰,有使命,有担当的大学生之名,为法制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的进步事业奋斗终生!”30名法学学子的誓词嘹亮而慷慨,满含了他们投身法律事业,维护宪法尊严的坚定信念。
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便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历经14年的沉淀积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此举意味着,中国人将以崭新而生动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此次宪法晨读暨宪法宣誓大会旨在推动同学深入了解宪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的能力,激励学生们深入领悟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部将继续围绕“与宪法同行,做合法公民”这一主题着力开展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教育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文化育人,融入制度建设,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和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