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近日,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反映该校MBA(工商管理硕士)学费增降幅度达数万元,这种并不统一的定价方式,损害了学生受公平教育的权利。对此,记者调查北京20余所高校,发现不仅同一学校每年MBA学费差额可能达到数万元,不同学校的学费差额更大,低的5万元,最高的近40万元。(《新京报》10月5日)
对于MBA涨价,校方的解释通常是学校办学成本的增加,师资、课程有很大改善,以及其他学校都在涨价。几年前,甚至有高校把“其他学校都在涨,本校不涨会掉价”作为涨价的主要理由。现在,各地教育部门都把自主定价权交给了MBA培养机构,MBA学费由此疯涨。但MBA是不是就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放定价呢?在笔者看来,这要根据MBA教育的性质来定:授予学生硕士文凭的MBA教育,不能开放市场定价;而非学历教育的MBA课程班,则可实行市场定价。
授予硕士文凭的MBA教育,应该按生均教育成本确定学费标准。虽然这类教育属于非公共教育,但学历教育的基本属性是非营利性。我国实行国家授予文凭制度,MBA培养机构授予的文凭是国家承认的文凭。而众所周知,在我国,有的学校就是在做贩卖文凭的生意,学生选择这类教育,首先不是看重其能给多少高质量的教育,而是看能获得怎样的文凭。在国家授予文凭制度下,如果开放定价,谁能说得清学费中有多少属于教育质量的定价,有多少属于卖国家文凭的定价?甚至可以说,有的学校可能根本不为学生提供什么教育,但只要能给学生发放一张国家承认的文凭,照样可以定很高的价格。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同样是MBA,虽然课程、师资并无多大差异,但不同学校的学费差异却很大。而没有硕士文凭,非学历的MBA课程班的价格很难开出高价码。
高学费的MBA教育机构可能会反驳,这是因为本校的MBA市场美誉度高,国外名校的MBA收费照样很高。可问题是,国外大学,都是自主招生、自授文凭,文凭没有国家承认背书,MBA定价完全基于学校本身的办学实力。而我国大学,如果不授予国家承认的文凭,而是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可自主定价。但现在,我们并不具备这一条件。
在笔者看来,只要学校授予的是国家承认的文凭,就不能开放定价,而必须按照成本定价。公办学校举办的MBA教育,其学费标准应该按照生均教育成本确定。为此,首先必须核算生均教育成本,然后按照学生承担的比例进行定价,考虑到MBA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不同,受教育者承担的比例可高于普通本科受教育者承担的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00%,也就是按成本定价。在核算生均教育成本时,应公开所有财务账本,不能就由校方说了算,如果要涨学费,要举行听证会。现在有的校方称,办学成本增加,那么就应该告诉公众,成本究竟增加在哪里。一所学校的学费,比前一年增加一倍,每年学费相差数万元,难道师资待遇、教育教学投入每年都发生巨变?也有支持涨价者认为,MBA收取的学费,可以用于发展学校整体本科教育,包括增设奖学金,但学校的财务信息并没有公开,人们并不清楚这涨价多收的钱究竟用到了何处。
MBA的定价标准必须明确,否则,MBA培养机构就会争相涨价。MBA学费增加,这不是市场充分竞争的结果,而是借学校的垄断地位涨价。国家授予文凭制度制造了学校的垄断地位是其一,MBA教育机构集体哄抬价格也是重要原因。实际上,如果我国本科教育没有明确定价标准,学费也会大幅飙升,最近几年来,多地的学费就大幅上涨。
MBA教育机构在涨价时,都提到一个原因,就是其他学校都在涨学费,似乎自身涨价是迫不得已。这是把MBA作为了奢侈品——价格越高,大家越追捧,可问题在于,MBA是奢侈教育吗?现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本科学费在公立高校中是最低的,且远低于独立学院、民办学校的学费,有学生因为北大、清华学费低而不读吗?MBA机构之所以能不断抬价,是因为优质教育资源就集中在少数高校,而且按照目前的研究生报考制度,学生对MBA教育并没有充分的选择权——在报考学校时,不能申请多所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在进入大学后,不能自由申请转学,因此,在报考时,顾不得学校的收费、奖助学金因素,在入学后,学校立即宣布涨学费,学生也无可奈何,除非放弃报到。
只有打破国家承认的文凭体系,给学生充分的选择权,这才能让受教育者在求学时注重教育质量、教育品质,也才能让学校真正关注教育本身,而不是做贩卖文凭、利用垄断地位抬高学费的生意。在国家授予文凭制度和研究生集中录取制度之下,我国政府不应该把自主定价权交给学校,不加任何限制,照目前的趋势,MBA价格会在未来几年继续飙升。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各校公开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所有办学信息,明确MBA按成本定价的标准。这才能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促进MBA教育健康发展,避免MBA成为哄抬价格、贩卖文凭的学店。
《中国科学报》 (2014-10-30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