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4/10/17 10:58:27
选择字号:
厦门大学回应吴春明事件:未发现用科研经费开房

据人民网报道厦门大学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对该校博导吴春明的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情况通报,但是“调查为何拖了3个月、开房费是否以课题费报销”等问题仍被社会关注。昨天下午,厦门大学在其官方微博就此做出回应。

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整个案件办理分为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阶段,历时3个月。

7月10日,学校收到“有关人文学院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学校发布声明,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此后,调查组多次联系举报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7月13日-8月3日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与方式,设法与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证据,提取证言、证词及

其他有关证据。

8月4日,调查组接到另一举报人寄来的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调查。调查组对举报材料逐项核实,并开始约谈有关证人提取证言、证词,包括赶赴外地调查取证。

从8月15日开始,学校审计部门对其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9月23日,约谈最后一位证人,形成调查报告,案件移交审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审理组对立案依据和调查组移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被举报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逐项审理,并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9月28日,审理结束,进入党政纪处理程序。

10月11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14日,向全校中层干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

通报还称,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其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原标题:厦大通报博导涉诱奸事件否认以课题费报销开房费)

相关专题: 厦大那些“门”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实验室培养干细胞或成为癌症治疗突破点 大规模调查揭示万余种食物相关微生物
科学家揭示超铁元素核合成新机制 6000年古迹揭示石器时代建筑者的工程智慧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