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玉玲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3-3-12 10: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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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尽快立法保护湿地

随着天气变暖,大批北迁的候鸟飞临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沿海湿地觅食。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摄

内蒙古大兴安岭的林间湿地 新华社记者 李欣摄

防控“雾霾”,一方面要减少污染源,削减大气污染物,另一方面应强化对水源、森林、湿地的保护,发挥大自然的“自净”作用,尤其是长期被忽视、正在日益退化的湿地,更应得到重视。
 
北京的湿地只剩下“零头”
 
【数字】
 
你相信吗?北京以前能种“水稻”!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的数据:1573年北京的湿地面积5700多平方公里,占北京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而20世纪50年代“退化”到2568.23平方公里;近50年来北京的湿地总面积减少2000多平方公里,到2009年只剩下“零头”526.38平方公里,仅占总面积的3.13%。
 
当前,北京空气污染极受关注,那么湿地对减少污染有何作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所长高吉喜委员对此进行“科普”: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位于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在土壤浸泡于水中的特定环境下,生长着很多湿地特征植物。湿地内这些丰富的植物群落,能够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并放出氧气,一些植物还具有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的功能,能有效调节大气组分。
 
“虽然湿地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调节空气、保持生物多样性有作用,对空气净化也很有好处,但不能夸大湿地对治理雾霾的作用。”高吉喜委员理性地分析道,现在北京严重的雾霾天气还是和“排放”有关系,污染排放的增加是最根本原因。高吉喜委员还特别强调,“雾”和“霾”不一样,“雾”是由湿度决定的,而“霾”是空气中悬浮着大量的烟、尘等微粒而形成的混浊现象。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多留湿地能少中“霾伏”。改善自然系统的“自净”功能,增加对湿地、河流、水库、山塘、溪沟的保护,能起到“水清气自净”的作用。
 
湿地面积为什么退缩?
 
【数字】
 
被誉为“千湖”之省的湖北省,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消失了477个。据2003年“通江湖泊”调查,长江中下游原有的100多个通江湖泊,只剩下洞庭湖、鄱阳湖2个。黑龙江三江平原的自然湿地,由解放初的500万公顷减少到目前的91万公顷,湿地丧失面积约78%。
 
湿地面积为什么退缩?地球之肾为什么衰竭?委员们从自己的调查分析中查找原因:
 
“天灾人祸使湿地减少。”厦门市政协主席陈修茂委员认为,我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衰退趋势明显,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既有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也有捕捞、狩猎、砍伐、采挖等人为因素,过量获取湿地生物资源,造成了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渐丧失。
 
“湿地功能退化,造成土地荒漠化加剧,干旱、洪涝灾害频发。”台盟中央秘书长张宁委员指出,中国湿地历经长时期开垦利用,遭到严重的破坏。大面积自然湿地的永久消失,湿地水资源污染和不合理利用等,已经造成了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持续退化。更重要的是,湿地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何小平委员说,我国的湿地面积居全球第四、亚洲第一,近年来我国湿地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至2012年,我国已有超过50%的自然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已建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41处,国家湿地公园近300处。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地区湿地复垦的增加,我国的湿地仍在不断减少。距离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湿地立法提上日程
 
【数字】
 
国家林业局曾提出,将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严防死守6亿亩湿地,这是湿地保护的“红线”。
 
“森林、海洋、湿地被公认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我国,前两者都有相应的保护法律和法规,惟有湿地还没有。湿地很容易被破坏、被污染,可保护它、根治它的污染却很难。”陈修茂委员在《关于尽快制定湿地保护法的提案》中呼吁为湿地立法。“从2003年起,相关职能部门就提出了制定我国湿地保护法的建议,但至今也没有制定出台,造成湿地保护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民进中央提交的《关于采取措施,加强国家层面湿地保护工作的提案》,对湿地保护的制度建设提出“一整套”建议:一是划定湿地保护的“红线”,扩大湿地保护空间。优先将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纳入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的禁止开发区,建立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巩固、扩大湿地保护空间。二是积极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并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三是把湿地总面积、湿地保护面积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对地方政府进行政绩考核,落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的责任。
 
“烟波浩渺的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是亚洲最大的候鸟越冬地。如今鄱阳湖水清了、鸟多了,但湖区群众却仍未摆脱贫困,许多湖区群众为了生计不得不另谋出路。这样的尴尬局面说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重要性。”张宁委员认为,建立湿地补偿的长效保护机制要抓“两头”,坚持“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一头”是对湿地保护者给予多种形式的补偿;“另一头”就是要对占用和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从法律上给予严厉惩罚,对占用和使用湿地支付高额成本,对功能受到破坏的湿地实行高额赔偿。
 
除了法律法规上的保障之外,还须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对城市功能区进行科学规划,并依靠科技手段合理地布局和管理湿地。委员们向全社会呼吁:“保护湿地,其实就是保护生态,更是保护我们可持续发展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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