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晓东 来源: 中国科学报发布时间:2013-10-24 1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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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晓东:于光远奥巴马和辽宁文科状元
■卢晓东
2013年9月26日,于光远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8岁。于光远先生的一生已有报刊专文总结,比如《中国青年报》就刊发特稿《大玩学家于光远走了》予以纪念。从文章中,我们特别看到了于光远先生在改革大潮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当然,作为教育学者,笔者更关心于光远先生的学历和成长道路。
1934年,于光远先生通过转学考试,从上海的大同大学转学到清华大学物理学专业三年级,成为钱三强等物理学大家的同学。1935年,在北平,于光远先生参加了“一二·九”运动,放弃了物理学家的梦想而投身抗日救亡。
转学、清华、北平和“一二·九”,就这样成为于光远先生一生最重要转折点。于是我们知道那时的清华大学就有“转学”制度的存在,知道清华大学按照这样的制度从一般大学招收转学学生,其中有于光远这样的转学学生在中国的进步中发挥着正能量。
我们早已经知道,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也是转学学生。1981年,奥巴马从美国加州洛杉矶的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转学到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西方学院是一所四年制小型文理学院,与哥伦比亚大学这样的巨型研究性大学相比算不上一所名校。哥伦比亚大学作为研究型大学,其广阔的学术背景和地处纽约的位置,同样开阔了奥巴马的眼界,对其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两校的经历为奥巴马增加了美国西部和东部的地域文化背景。转学、哥伦比亚、纽约,同样成为奥巴马一生转折的关键词。
于是我们知道现在美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中,同样有着这样的转学制度,哥伦比亚、哈佛等大学都从一般大学招收转学生,其中会有“奥巴马们”成长为美国社会的精英。2010~2011学年,哥伦比亚大学招收了123名转学学生,占在校生数的2%。
当我们认真研究美国的转学制度,会发现转学制度已经成为其高等教育系统成功的关键秘密之一。转学制度的内在逻辑是,无论多完美的录取制度也有缺点,需要通过转学制度予以弥补。转学制度的重要性至少发挥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从一般高校接收转学学生,能普遍给予一般高校学生巨大的学习动力与期望,这成为一般高校学生持续学习的重要学习动力。与此同时,转学也给予了那些在高校学习过程中发现自身潜力和新抱负学生新的机会。他们通过转学调整学校,才能将优质教育资源与学生的天赋、潜力和抱负等很好地匹配起来。
第二,一般大学从一流研究型大学接收转学学生,这些转学学生不适应一流大学的学习,在前一年或者两年中遇到巨大的学习困难面临淘汰,转学制度同样成为他们的希望和避风港。一流大学因为转学制度才能减少淘汰的压力,保持较高的学术要求,淘汰不适应的学生,进而把机会和教育资源给予更加合适的学生。
2013年辽宁省文科状元刘丁宁从香港大学文学院休学,计划复读一年再次报考北京大学中文系。对此,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有所回应,即刘丁宁“想读北京大学中文系,必须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北大不会直接录取”。对于何为“正常的途径”和“正常的程序”,舆论十分关注,尤小立先生也在《中国科学报》撰文予以质疑,认为北大有官僚主义倾向。他认为面对刘丁宁,北大可以更优雅。
然而,北大何以优雅不起来呢?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三和二十四条为专门的转学条款,但只规定学生如何转学出北大。对于如何转入北京大学,二十四条第二款只有一句话:“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校者,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教育部2005年3月颁布,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和日常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第十九到二十一条为转学条款。其中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四)应予退学的;(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其中二十条第二款基本泯灭了“于光远们”的希望。
以上就是“正常的途径”和“正常的程序”。程序中北京大学实际说了不算,还需要北京市教委同意。另外,刘丁宁入学未满一学期,也明显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北大如果现在办理转学,第一违法,第二也办理不成。按照笔者多年经验,刘丁宁即使在港大学满一年,转学成功的几率也不大,因为转学目前并不是大学的自主权,不是北大作为一所大学说了算的事情。
我们发现在目前的转学制度下,“于光远们”再无可能,“奥巴马们”也没有机会,刘丁宁似乎早早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于是乖乖走回了高考的老路,把学会的东西再学一年,去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北大无法优雅起来,清华也多年无法招到“于光远们”了,他们一起望才兴叹,说些不疼不痒的话,因为难以淘汰而只能把大量的经费浪费在早已发现的不合格学生身上,似乎经费不来自税收。
目前大陆转学制度的内在逻辑是,高考一定是完美的;即使高考不完美,我们也决不在制度设计中予以纠正。我们绝不给予那些高考的“失意者”新的机会,也绝不给予那些新出现的翘楚们以“择良木而栖”的机会。浪费年轻人的生命有什么问题?大学浪费税收有什么问题?
转学制度目前需要改革吗?遗憾的是,现在似乎还看不到希望。
《中国科学报》 (2013-10-24 第5版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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