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侵蚀公平的底线
今年3月1日,全国9万多“随迁子女”家长发布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公开信,请求关注教育公平问题,推动“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政策尽快落实。
张千帆指出,高考户籍限制严重侵犯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目前有2700万随迁子女。即使在就读地获学籍并生活多年,按高考“户籍”、“学籍”双认证规定,他们仍必须回原籍参加高考。这一规定与当前重点高校资源分布不均及部分高校招生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合力”,加剧了不同区域间考生受教育机会的不公。
高考多年,教育资源分布严重失衡状况未获改观。数据显示,39所“985”高校中,北京8所,上海4所,湖南、陕西各3所,天津、辽宁、江苏、山东、四川、湖北、广东等七省市各2所,重庆、浙江、吉林、福建等七省市各1所,河北、山西、河南等13省区为零。“211”大学分布存在类似失衡状态。
专家称,由于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严重失衡,高校招生地域歧视后果显见,贫困地区考生在高校尤其是知名高校比例连年滑坡也就不足以为奇。这种情况下,尽管部分高等院校对贫困地区有扶贫性政策倾斜,实际对推进高考整体公平贡献有限。
相反,自主招生中的招录双方权力不对称问题可能正在加剧不公平。有学者指出,政策只给学校部分自主招生权,却没有扩大学生选择权,缺乏双向对等,不利于公平。
熊丙奇认为,按现行自主招生制度,一名学生参加了若干学校自主招生,只能把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填为第一志愿才能获录取优惠。这样的自主招生已经变异,出现大学借录取政策抢生源、自主招生潜规则等问题是必然。
而本应用于弥补单一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选拔缺陷,彰显高考公平性的加分政策却正在一些地方遭受“权贵”的权力侵蚀。
调查显示,部分地方加分制度设计不严密,对权力制约形同虚设。运作过程不透明不公开使得高考加分政策正在一些地方沦为谋私工具。
一个极端例子是,湖南省体育局曾在督查中发现,个别“国家二级运动员”百米跑成绩竟比国家规定多7秒,还不如普通小学生。而这种现象与长期以来二级运动员审批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有关。
中国青年报原副社长谢湘认为,高考加分政策给一些特殊部门和掌握权力的人创造了黑箱操作机会,他们可通过各种手段变更民族身份、伪造获奖证书等,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原则。
危及公平的变革都应叫停
5月23日,张千帆等来自北大、清华、社科院的15位学者上书国务院和教育部,请求取消高考户籍限制,“切实推进教育与社会公平改革”。
不少专家认为,打破一考定终身,实现高考公平关键在于改革录取制度而非高考考试本身。
张千帆认为应废除招生指标体制,采用统一考试,平等录取原则;对精英学校可在统考筛选基础上增加自主考试;对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地区考生,可暂时实行同比例录取,大学在这些地方招生比例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省今年将“三位一体”的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扩展到17所高校。“三位一体”指高校将考生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三项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择优录取。这一模式作为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尝试,备受关注。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录取制度应同时满足不同层次学校和学生的不同需求,具有多元性,考生和学校有更大的自主性,程序公开透明。
曾任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司长的刘道玉认为,高考改革不在于考和不考,重点在于“怎么考?考什么?由谁来考?谁来规定这个录取标准?”他建议教育部适度放权,主要负责制定高考法规政策,然后监督查处严重违规者。
也有学者认为,高考不应过多承载改变命运的功能,因为如果仅凭高考才能改变命运,意味着民众在社会地位和福利保障等方面存在着缺位。
在熊丙奇眼中,高考应成为学生自主的求学选择,而这需要拓宽多元成才空间,缩小行业间、岗位间福利待遇差距,同时打破学历社会,引导每个人关注教育的内涵,而不是教育对人身份的改变。
中国人民大学程方平教授认为,高考一直在改革和探索,但无论怎么改,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底线不能突破。在他看来,任何可能挑战公平公正的变革都应该叫停。(原题为:谁在威胁高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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