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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制:必须走出的“第一步” |
自主招生改革和导师制改革是高校制度改革必然方向 |
“博士申请制扩大了导师的招生自主权,从某种角度上说,这属于自主招生改革和导师制改革的范畴。从大方向看,这一改革无疑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但如果单纯实施申请制,而不同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所谓公平性的问题必然会出现,申请制的尝试最终也将以失败告终。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小刘早就打算读博,刚升入研三就开始认真准备考试,但前不久学校的一纸通知却让他的计划不得不稍作改变。
简单考试难选人才
8月26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12年博士生招生改革的说明》,表示将在2012年博士生招生中,对包括经济管理学院在内的6个院系的招考方式进行改革。在报考博士时,考生要先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由院系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学生参加复试,并由院系决定是否录取。换句话说,曾经的初试笔试环节将被材料审核所代替。
几乎同时,北京大学也对外宣布,将在5个院系的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制”,其主要形式与清华大同小异,均为变“初试”为“审核”。
作为国内两所顶尖名校,北大、清华的改革意欲何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被纳入试点的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业务办主任邓宇表示,传统的博士生招生中,笔试一般都会“唱主角”,但既然是笔试,就会设百分制、标准答案,如此一来,考生的创新潜能、科研素质将很难体现。
“可以说,笔试更多的是考查学生的应试能力,现在我们通过审核材料和面试综合考查,更能看出学生的科研潜力。”邓宇说。此外,在传统的选拔过程中,由于应试成绩占重要地位,导师自主选材的空间有限,很容易导致导师看中的人才由于应试能力的欠缺而与博士“失之交臂”,不利于导师自主性的发挥,而“申请制”恰恰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事实上,在博士生“申请制”的探索方面,清华、北大并不能算是“先驱者”。早在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就在博士生招生中,首次提供了100个招生名额试行“入学申请制”。复旦大学更是在2007年的医学博士招生中,就进行了“申请制”的尝试。至于为什么清华、北大的改革会引起社会反响,邓宇认为,“可能在中国,清华、北大还是更受关注吧”。
“小范围”公平?
对于学校的此次改革,小刘还是很赞同的。然而在赞同之余,他也有自己的顾虑:“取消了初试,材料审核又没有固定标准,公平性如何保证?”
与小刘有同样顾虑的并不在少数,记者在两校随机采访的十余位学生中,担心新制度公平性的学生占了大半。有学生坦言:“如果能保证公平公正,申请制无疑是选拔学生的好办法,但如果保证不了,其中的‘灰色地带’同样显而易见。”
对此,北京大学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平性的问题的确存在,但并不是大问题。“一方面,目前北京大学博导与博士生的招生比例仅为1∶0.8。即平均一名博导还招不到一个学生。因此博士生科研能力的优劣直接关系博导的学术声誉;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很多博导需要在一定时期内作出科研成果,否则将面临离职,因此他们面临巨大的科研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哪位博导敢拿如此宝贵的‘名额’招一名‘关系户’呢?”
在采访中,邓宇也认为公平性绝不是“大问题”。“学生的送审材料通过与否,并非一个人能决定的,每个学科都设有专家组,集体决定能否通过复试,而且清华历来自律性很强,保证公平并不难。”
在已经实施“申请制”多年的几所高校中,记者也并未发现由于“申请制”而引发的“不公平事件”。然而有一个现象必须注意:目前实施申请制的高校均为国内顶尖高校,无论在“招生比”还是制度保证方面,做到公平并不难,但如果是一般院校,情况还会如此吗?
仅以招生比为例,一项调查显示,2010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重点高校,博导与博士生的平均招生比为1∶1.26,而其他院校中,有近半博导同时指导的博士生超过7名,最多甚至达47名。从中不难推算,一些普通院校博导每年的招生数量要远高于重点院校,如果导师掌握着如此众多的“名额资源”,一旦学校监管不严,在其中做些手脚也似乎并非难事。采访中,那位北京大学的工作人员更是直言,在现阶段,其他院校推广申请制“几乎不可能”。
不能“只迈一步”
尽管目前申请制的推广可能存在难度,但在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北大、清华实行“申请制”至少在正确的方向上迈出了一步,只是这还远远不够。
“‘申请制’扩大了导师的招生自主权,从某种角度上说,这属于自主招生改革和导师制改革的范畴。”熊丙奇说,从大方向看,这一改革无疑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但如果单纯实施申请制,而不同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所谓公平性的问题必然会出现,申请制的尝试最终也将以失败告终。
熊丙奇表示,一方面,如果仅仅实施自主招生,增加导师招生权,但学校依然行政化严重,没有建立起教授治校的机制,教授所承受的压力和诱惑依然不会减少,这将成为在人才选拔中,产生“猫腻”的重要诱因,从而导致自主招生的公信力下降,最终损害高等教育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不进行相关的招生及管理制度改革,又很难选拔培养出真正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人才,高等教育同样会受到致命的打击。因此,只有在改革招生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改革,实行行政权和学术权的分权、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才能最终实现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良性发展。
“自主招生改革和导师制改革是高校制度改革必然方向,‘申请制’也是推动教育其他环节继续改革的开端,如果迈出去,可能会面临公平公正的问题,这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加以消除,但如果不迈出这一步,等待教育的最终将只有死亡。”熊丙奇说。
《科学时报》 (2011-09-06 B3 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