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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亮胜委员建议建立大学生实习制度 弥补实践机会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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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梁亮胜3月8日表示,目前高校学生在实习上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困难,国家应该制定有利于激发企事业单位积极性的政策法规,建立一套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习制度,弥补当前高校学生实践机会不足的缺陷。
来自香港地区、投资湖北多年的梁亮胜,在创办实业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为此,他对祖国内地的科技和教育事业倾注了更多的热情,通过捐资助学、设立奖学金、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给予一定的支持。
梁亮胜说,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建立了政府安排高校学生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制度。80年代后,高校学生实习的政策支持渐渐变弱,目前高校学生在实习上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困难,其主要表现为:单位联系难、经费落实难、过程监管难、质量保证难。急需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激发企事业单位积极性的政策法规,建立一套符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习制度,弥补当前高校学生实践机会不足的缺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培养社会人才的有效途径。
分析目前高校学生实习制度难以建立的原因,梁亮胜认为:一是政府调控作用减弱。计划经济年代,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家指令计划下接受高校学生实习,企业会安排学生跟班劳动,与一线人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实习不仅让学生学到课堂中学不到的东西,还极大提高了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理论知识的能力。而现在,政府已不能再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让企业接收实习生,学生实习完全由学校和企业之间运作。
二是企业认为实习影响经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对多家已接受实习生的实习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实习单位在回答是否愿意扩大实习生招收规模时,只有10%选择愿意, 30 %直言不愿意,高达 60. 0 %回答有待考虑。从不愿接受实习生的原因来看,有的企业认为会影响正常的生产运作,有的担心泄露商业机密,有的担心会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三是政策法规支持不足。在英国,政府规定若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学生,安排学生在企业进行实践训练,可根据接收学生的数量适当减免教育税;在德国, 政府规定企业都有义务接收高校学生实习, 同时委托行业协会评估企业资格。而在中国缺乏类似政策法规。同时,由于学生不对企业负有明确的责任, 企业的风险也得不到规避与补偿, 企业对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只有义务而无权利, 致使校企双方缺乏合作与信任基础。
梁亮胜表示,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一样,高校学生实习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在政府、社会、企业、高校和学生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和协调,尤其需要给予足够的政府扶持和社会支持。建议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引导鼓励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使高校学生实习的场所、质量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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