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出台《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该省将从10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努力建设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行区,力争到2015年高等教育主要发展指标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江苏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要项目之一。据悉,该省将从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分类评价机制等10个方面入手,切实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江苏提出,要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结构进行宏观管理,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办学;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责权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高等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改革和发展政策出台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江苏将在依法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健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扩大高校经费筹措与管理自主权,建立省属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深化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探索人事代理、雇员制等灵活多样的用人方式。
为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江苏将建立区域高校联盟;建立校际资源共享机制,实行教师互聘、学分互认、图书互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试点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的选课制度。该省还将顺应沿海、沿江开发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战略需要,着力打造大学集群,同时支持苏北高等教育发展,力争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此外,该省还将探索独立学院到苏北、到市县办学等多种办学途径。
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江苏将全面推行本科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同时推行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学分与本科院校学分互认制度,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融合机制;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立省、校两级研究生导师培训制度,推广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选择一批普通高中与高校专业领域相衔接,开展高中育人、升学改革和高校专业培养一体化试验。
江苏将发挥高考对高中阶段教育合理分流与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引导作用,改革高校入学考试方式,试行普通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本科院校以统一招生考试为主,根据各自选才要求辅以面试等方式选拔人才;同时建立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扩大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范围,试行专科学校注册入学。
据悉,江苏将建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统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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