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为首的法律界人士,推出了一份《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议书》,力倡打破中国各省之间存在的倾斜的分数线,给山东、河南等人口大省平等的录取权,给西部边远省份考生更多的倾斜。应该说,这一主张是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讨论中难得的亮点。
张千帆教授的观点,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点,对日后的高等教育改革具有指导性意义。第一,高等教育机会是重要的公共资源,应按照机会平等原则公平分配给所有公民,而不应该按户籍地等不相关因素加以歧视。第二,正因为高等教育权利涉及公共资源的分配,高考和教育改革一样,都不只是专家问题,不应该只由教育专家说了算。缺乏有效的公民参与,不仅使近年来的教育改革没有取得预期成果,反而更加偏向大城市等既得利益群体。这说明,只是在圈子内部关起门来改革高考是不够的,这样的改革满足不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大学录取要向偏远地区和农村倾斜,保证教育基础设施差的地区的考生,能够享受尽可能平等的教育机会。
在这三条之下,还必须思考一个更深刻的问题:中国的高等教育主要是靠国家的投入,也就是纳税人的钱来支持。上大学的人,在不同程度上都享受了纳税人的资助,结果是接受了更好的教育,一生的收入也更高。但是,为他们的教育埋单的,则经常是一些没有获得这种教育机会、一生的收入也少得多的人。
比如,差点儿被《时代》周刊选为年度人物的“中国工人”(其中主体是进城的农民工),早就是中国经济的主动力,是中国经济奇迹的功臣之一。但是,他们的子女却遭受到相当程度的教育歧视,很多农民工子弟学校被以“非法办学”的名义强行关闭,就是明证之一;他们本人也很难享受城里人所享受的公共资源。那么,凭什么把资源从他们手里拿走交给大学、培养下一代精英?这等于把穷人的钱拿来让富人变得更富,终将可能导致社会的分裂。这种分裂如果不断地域化,则更加危险。
如张千帆教授所指出的,当今北京考生考取北大的机会,要比山东、河南等省份的考生,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的招生地方化,甚至远比北京大学还严重,诸如复旦、浙大、武大、南大等国家重点支持的“985大学”,在本地录取考生达到招生总量的百分之三四十,有的甚至高达50%。长此以往,大学不仅不能缓解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地域差距,还可能变本加厉地深化这种差距。历史证明,沿着这样的道路走下去,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避免社会危机。
本着张千帆教授提出的上述三原则,笔者也提出三个和他稍有不同的改革意见。
第一,大学(特别是重点大学)要按人口比例招生。这不仅要按各省份的人口比例,而且要按城乡的人口比例。仅仅统一全国高考、单纯按分数录取,并不能纠正教育不公平。因为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资源,比贫困地区多得多,城乡二元体制更使农村的教育远落后于城市。大家参加高考,并不是站在一条起跑线上。让人均年教育行政经费不足200元的乡村学校的孩子,和北大附中的学生竞争高考分数,这能叫公平吗?
第二,面对基础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公的现实,要在按人口比例招生的前提下,大幅度加分倾斜偏远地区和农村。而对发达地区的重点中学,比如,获得北大授予的“校长实名推荐权”的中学的学生,要提高录取标准。因为这些学生已经非常不公正地占有了过多的教育资源。对他们的高投入,必须以高产出,也就是更好的学术表现作为回报。
第三,上述两条政策实施后,发达地区大城市的考生,就将不会像以往那样舒服,而会面临更强的竞争。许多原来能上大学的,现在可能上不了,或者上不了更好的。国家可以鼓励私立大学满足这些人的教育需求。一些完全不从中央政府要拨款的地方大学,也可以确立招收本地学生的政策。其实,即便是这样的结果,发达地区仗着充足的经济资源,也仍然能够维持其人口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大学,特别是重点大学,其实主要是靠中央政府的财政资源。拿着中央政府的钱,不成比例地在某个地区、某个阶层中招收学生,则不仅是张千帆教授所谓的“违宪”,而且恐怕还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疑。对此,中央政府需要考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作者系美国波士顿萨福克大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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