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于互联网的强大信息检索功能,最近几年,抄袭剽窃、数据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和滥用权力、不当得利等学术腐败现象越来越多地被曝光,其中的主角既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更有副教授、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副校(院)长、校(院)长、院士等等。这些风风光光的“知识人”、“学术人”到底是怎么了?当人们听到、看到这些学界丑闻,不免要思考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缘由,思考遏制学术腐败现象的良策。笔者以为,忽视知耻教育是滋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强化知耻教育是遏制学术腐败现象的一项基本对策。
从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角度而言,羞或耻,通常表现为一个人对自身某些言论行为可施行性的否定性判断。为人必须知羞知耻,知道什么是可以产生羞愧感、耻辱感的事情。《孟子·公孙丑篇》有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没有羞耻感,就没有了真假、善恶、美丑、对错之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有知耻之心,有知耻的理性自觉和德性自觉。因为有了知耻之心,人们才可能不去做那些不真、不善、不美、不对的事情。一个人知耻才能明荣,进而才能慕荣、争荣,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人到了不顾脸面、无羞无臊的地步,是什么臭事儿、丑事儿都可能做出来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事主们,恰恰缺的就是羞耻感或知耻心。面对不断揭出的学界丑闻,上上下下都在思考着学术环境的净化之策。完善防范制度是一策,实现行政与学术的分离是一策,加强知耻教育也应视为一策。从构字的角度看,“耻”字从耳,其原义是指对可恶不伦之事的舆论鞭挞和精神谴责,是骂声不止的斥责。所谓知耻教育,就是要让受教育者知道什么是没有脸面、众人唾弃的事情,并且通过具体事例让他们形成知耻意识、内化知耻情感,坚决不做、永远不做那些不真、不善、不美、不对的事情。人性中本来有祛耻慕荣、避耻趋荣的心理倾向,但是五光十色、充满诱惑的外部世界让一些人的素朴知耻感发生退化甚至变异。知耻教育就是要让那些纯真无邪的幼儿少年明白什么路不能走,让那些处于叛逆期的懵懂青年摆脱诱惑、走出迷茫,始终能够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对于走向学术领域的年轻人所进行的知耻教育,要突出学术的圣洁性、神圣性,让他们对学术产生发自内心的敬畏感,同敷衍应付、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常行为划清界限,做人以诚信为基,永远不做让学术蒙羞、对学术抹黑的事情。
中国有着知耻教育的悠久传统。《礼记·中庸》云:“知耻近乎勇。”13世纪的元代理学家许衡说:“教人,使人必先知有耻,无耻则无所不为。既知耻,又许养护其知耻之心,督责之使有所畏,荣耀之使有所慕。”(《鲁斋遗书》)清末思想家康有为在总结儒家教育思想时则指出:“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孟子微》卷六)
在现代社会,知耻教育仍是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方面,而且是荣辱观教育的基础内容。知耻感是人性的标尺,是学术良知、学术道德的基础构件。每个家庭、每所学校、每个社会组织,都需要在知耻教育中履行相应的责任。净化学术环境是一项需要进行“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当然,如同完善制度设计等其他对策一样,知耻教育也不能包打天下,单纯依靠强化知耻教育不可能让学术环境实现绝对的净化。我们应该有在学术领域“澄清万里埃”的理想和追求,舞好知耻教育这根“千钧棒”。
(作者为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科学时报》 (2009-11-6 A3 周末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