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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清:没有尊重,哪来批评 |
——四论科学研究渴望学术批评 |
近日发生在中国大陆人文学界两位教授之间的学术纷争,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学术事件,表现了中国大陆某些学科学术批评的不成熟。季教授“做回畜生”之论当然“不正常”,钟教授对季教授做出“身为名校教授、博导”、“其质量显然与其身份不太相称”的评判也有欠妥之处。这些言论表明,一些中国学者可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学术批评准则,“从内心尊重人才能批评人”的准则。
一场原来可以在学术范围里心平气和地开展的学术批评,为何一下子演变成极具人身攻击色彩的非理性谩骂?学术批评究竟应当如何进行?简单的学术批评真的那么难吗?
的确,这个事件表明,今天的中国学术界迫切需要搭建一个公平合理的学术批评平台。要搭好这个平台,就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学者只要有足够证据,对其他学者作出自认为站得住的学术批评,即使那样的批评是全盘否定的,这在学术批评上仍然是应当鼓励的。这就是学术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其次,学者在开展学术批评时,尤其是在作出结论时要慎重,要考虑批评的学术后果和其他社会后果,尽量避免带有人身伤害、社会身份歧视、学历歧视等内容的非学术评价。这样的批评即使在学术上是成立的,但是在社会后果上却是消极的,容易导致私人恩怨。学术批评要体现学术的公共性和非私利性,也就是说,学术批评不是因为私人恩怨,而是因为公益性或公共利益。
第三,学术批评不是学术鉴定,是学术研究的未来式和进行式。这是我一再强调的一个观点。学术批评应当有反批评,学术刊物编辑在收到属于学术批评的稿子以后,多半情况下,应尽早直接与被批评者联系,告知其论著或学术观点受到批评的相关情形,给予被批评者作出回应的充分时间。学术刊物除了刊登批评者的评论文章之外,还要尽量在同一期或近期的同一刊物发表被批评者的回应文章。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应约请其他学者发表相关学术评论。这样做既体现了批评者和被批评者之间的相互尊重,也是促进学术交流和学术繁荣的内在需要。学术批评体现了学术的相互性、循环往复性。也就是说,学术批评不会中止于单一方面,而具有不断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第四,学术批评需要有一种道德宽容精神。科学工作者、教授、学者都是人,都会犯错误,要允许他们犯错误,不要把错误同犯错误者的本质联系起来,不要从学术批评引向道德判断。因为不同的学术背景,尤其是由于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学者之间的学术偏见。学术批评一般不会因为学术分歧而引入对学者的道德批评。即使他们有学术错误,但是最好不要由此引申出对其道德或人格欠缺的评论。这体现了学术批评的道德中立性或客观性。
第五,学术批评应当是简单的、单纯的,围绕具体学术问题展开的。学术批评应当尽量不直接涉及与所批评学术问题无关的具体人事问题。把学术批评与相关当事者学历、资历、社会身份、社会关系、物质利益等直接挂钩,其实质是把从事具体学术工作的科学家、学者、教授等作为学术批评的目标,是学术批评复杂化的典型表现。复杂化的学术批评不是学术批评的适当形式,会使学术成为非学术的手段,容易被别有用心地利用,更会败坏学术风气,不利于学术研究的理性开展。另外,我曾经提出“过激批评是医治学术无能的良方”的命题,那个命题只有在“要么过激吹捧,要么过激批评”两者只能取其一的特殊假定之下才能成立。过激批评和过激吹捧都不是学术批评的正常形式。学术批评要远离学院政治,体现学术批评的自我约束力。学术批评既不是为了抬高人,也不是为了贬低人,其目标不是人,而是学术,且只能是学术。这体现了学术批评的本质性或目的性。
总之,学术批评是有一定准则的。不作人身攻击,不作人身吹捧,不因学术批评而抬高或贬低被批评者,从内心尊重人,是学术批评的重要准则。今日中国的学术批评,需要多用减法,减掉以人事和社会关系为目标的日益复杂的非学术因素。只要我们遵守了这个准则,中国学术批评将会得到更健康的发展,中国学术事业也会得到更健康的发展。
当一个人作学术批评时,请扪心自问,“我尊重对方吗?”
(作者为浙江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