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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凯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7-4 3:46:27
刘玉凯:司马光砸缸与“决策学”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人人熟知。司马光小时候与伙伴们在院子里玩耍,院子里有个大水缸,一个小孩儿爬到缸沿上玩,不小心掉到里面。一群孩子吓得跑走了,司马光却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砸破水缸,水流出来,孩子得救了。
 
由于受到儒家道德训育的影响,我们长期以来缺少科学思维,不管是遇到了什么事,总愿意从道德训教层面思考问题,很少考虑其科学合理性。我们不妨研究一下司马光行为的科学依据是什么,他的聪明究竟在何处。记得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他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这话实在说得好。
 
首先,他的行为里包括有决策学。按一般的情况,院子里的水缸是不能随便打破的。但是当孩子落入水缸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幼年的司马光在保护水缸和抢救孩子的两可选择中立即作了果断决定:砸破水缸救孩子。这是一种成人思维,或者说里面有成人的科学思维萌芽。在利害相较的原则下我们要有一个正确判断,就是中国人说的:“两利相衡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的定义是:“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水缸固然也是珍贵而重要的用具,但是毕竟不如人的生命更重要。因为生命失去不能再得,而水缸却可以重新制造出来或者花钱购得。
 
其次,非常规思维的重要性。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所谓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永远遵循常规做事的,在非常情况下就应该用非常规的方法做事。有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个人家住二层楼,偶然间门钥匙忘记在屋子里了,他找了梯子从窗口爬进取钥匙。这么做是对的,但是他拿到钥匙后却从窗口出来,然后去打开门。他选择非常规地进入屋子的方法是对的,但他显然的小错误是,只记住了从门外进入室内的常规方法,却忽略了从室内也能打开门。中国有一个“投鼠忌器”的成语,显示了判断的灵活性。一个精致的器皿上爬着一只老鼠,你打还是不打?如果打就可能击碎器皿,人们一般会放走老鼠。这时却不能说器物能够再买来,而不打老鼠放走了就再也找不到了。因为器物很贵重,要花钱,而打死一只老鼠不一定重要,因为这只死了还会有另外的老鼠来骚扰。相反的例子也有,我知道的一个小孩儿就曾经用一只碗投掷苍蝇,碗碎了,苍蝇也没有打死。其实即使打死了,还会有别的苍蝇。因此,有时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者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但是其中有很多灵活性。
 
第三,时间原则。许多行为的科学性是服从时间的。就是说我们在某一个时间这样做是对的,而错过了时间就不正确了。司马光发现同伴落入水缸,知道来不及呼喊大人来救,自己便以砸缸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是一只皮球落入水缸,就不能简单地砸缸了。救人与救物的不同在于救人是不能延误时间的。在危难中受伤者有时主动断臂求生或者让他人帮助自己断臂求生,就是运用了时间原则。为了尽快地让自己摆脱可能更加危险的处境,选择一种虽然极痛苦但是有可能换得生存的方式自救,是有道理而且合于道德的。(作者为河北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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