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熙檀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3-13 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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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
以法制化管理重建食品安全门槛

 
■本报记者 周熙檀
 
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虽然目前我国已有20多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项部门规章的约束和保障,且有多达十几个部门层层把关,但食品安全事故仍是屡禁不止。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最新的数据显示,2011年,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43.9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近14.3万起,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5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多头监管的体制弊端日益凸显,各种体制、机制问题,从不同方面削弱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量,再加上少数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甚至搞‘养鱼执法’、‘钓鱼执法’之类的以权谋私行为,无形中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力和成效,往往成为食品安全失守的重要原因。”
 
加大监管力度
 
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并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但刘汉元指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行政等十余个部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边界不清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出多门、权责不分、衔接不畅的现象,甚至出现彼此间互相推诿、监管缺失的尴尬局面。”
 
他建议,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整体部署和统筹下,各监管主体应分解、落实监管责任,统一协调各管理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将分段监管向协调、统一、集中监管转变,同时通过必要的立法对个别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度,促使监管体系保持良好有效的运行状态。
 
此外,食品安全应该从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新颁布的《刑法》规定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但是涉及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并不明确,相关部门在管理时往往以罚代法,违规者违规成本很低,这是加工病死猪肉,制售注水肉以及其他一些违规行为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
 
设置进入门槛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国内食品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的现状,给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据质检总局统计,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中,80%为中小企业,40%甚至没有生产许可证。
 
刘汉元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鸡鸭鱼等肉类食品,基本来自遍及全国各地两亿多农户散养、敞放方式饲养而成,这种作坊式食品生产方式和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在我国目前的食品生产体系中还相当程度地存在,不仅效率低下,更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他认为,国家主管部门亟须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一批食品加工、生产领域的重点、核心、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此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强化生产管理,增加市场覆盖,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带动和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整体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中国科学报》 (2012-03-13 A4 两会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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