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4/2/19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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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启动2023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和青年科技人才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自然资源主责主业中的创新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自然资党发〔2024〕11号)、《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和《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自然资党发〔2020〕64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优秀科技创新平台推荐范围为通过评估、建设的262个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包括109个重点实验室、86个工程技术创新中心、67个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范围为2023年前入选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青年科技人才,即《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领域)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3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和团队名单的公告》(2021年第7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入选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5号)印发的青年科技人才入选名单。已入选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领军人才或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的不纳入此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和条件

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单位、本系统科技创新平台和青年科技人才数量的30%左右,请重点推荐2023年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自然资源主责主业等方面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青年科技人才,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一)2023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推荐条件

1.科技创新平台定位准确、创新成果突出,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自然资源主责主业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实现转化应用和有效服务、促进科学理论创新和技术方法进步、在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运行管理规范、开放交流活跃,有关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2.依托单位应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主体责任,相关代表性成果、科研任务、人才团队等应以依托单位为主体,获得奖励、申请项目、专利、发表论文等应以创新平台固定人员为主。

3.根据科技创新平台不同功能定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重点实验室创新成果应在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研究中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且得到国内外学界公认,促进科学理论创新或技术方法进步。

(2)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创新成果应在本领域取得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创新,解决了本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或工程技术难题,整体技术已经实施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自然资源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效果显著。

(3)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应系统规范科学获取野外科学观测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综合研究,为科技创新活动与科技资源共享提供支撑服务,试验示范创新成果。

(二)2023年度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2023年在自然资源领域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支撑解决自然资源系统业务工程(专项)实际难题;

(3)在自然资源系统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开展综合研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促进实际工作难题解决。

三、工作要求

(四)请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本系统、本单位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和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由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对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推荐的平台和人才应在依托单位(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部将遴选出不超过30个优秀科技创新平台和2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通报表扬。

四、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2月2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业绩成果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寄送至指定单位。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科技发展司 徐浩 周楠 010-66558427/7275

材料报送:

1.科技创新平台

中国地质科学院 于涛 010-6899945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 于涛(收),邮编:100037

2.青年科技人才

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李 楠 (010)6655794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521房间李楠(收),邮编:100860

附件:1. 自然资源部2023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业绩成果表

2. 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2023年度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业绩成果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

1.自然资源部2023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业绩成果表.wps

2.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2023年度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业绩成果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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