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8/18 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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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征集化学科学部两重点项目立项建议

 

关于征集化学科学部2020年度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立项建议的通告

为培育源头创新能力,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在前沿领域取得突破与引领,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0年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的立项建议领域,欢迎广大学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积极提出立项建议。

一、定位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旨在资助针对国际科学发展趋势,以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为显著特点的项目,目标是为解决前沿科学难题,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以促进中国化学的转型发展。优先支持中国学者独创的概念和体系,或在国际上具有显著特色、能够较快形成引领的研究方向。具有多重层次科学问题或方向的领域以项目群的方式立项资助。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或重点项目群中单一课题的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相当。

二、立项建议书撰写提纲

(一)领域名称 (不超过30字);

(二)领域简要说明 (重点项目不超过300字;重点项目群不超过1000字,各方向逐一说明);

(三)立项必要性(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困难与挑战、我国的研究基础与优势等,4000-6000字)

对于原创性思想和概念,应重点阐释其意义及对学科未来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于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领域,应重点阐释我国学者的特色、国际影响力,以及在解决国家需求方面的潜力。

(四)拟解决的核心问题(不超过300字);

(五)建议人简历、主要学术成果、与建议方向相关的代表性论著 (不超过十篇)。

三、提交建议书要求

有意提交建议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请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申请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立项建议书各一份)。

邮 箱: chemoffice@nsfc.gov.cn

电 话:010-623269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附件1:前沿导向重点项目立项建议书-模板.docx

关于征集2020年度化学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0年重大项目立项建议。每个重大项目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4个课题,课题之间应当有机联系并体现学科交叉,资助额度为1000-2000万元。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应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重大项目领域

建议人建议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时应综合考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优先发展领域,特别鼓励根据科学发展趋势提出前瞻性研究方向。与化学科学部在研重大研究计划及重大项目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建议。

“十三五”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

(1)化学精准合成

(2)高效催化过程及其动态表征

(3)化学反应与功能的表界面基础研究

(4)复杂体系的理论与计算化学

(5)化学精准测量与分子成像

(6)分子选态与动力学控制

(7)先进功能材料的分子基础

(8)可持续的绿色化工过程

(9)环境污染与健康危害中的化学追踪与控制

(10)生命体系功能的分子调控

(11)新能源化学体系的构建

(12)聚集体与纳米化学

(13)多级团簇结构与仿生

三、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阐明拟建议重大项目的立项依据,以及需要以重大项目模式资助的必要性(特别是,通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可能取得原创性或引领性的重要突破);

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要求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应具有高度的基础性、前沿性及学科交叉性);

3.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和队伍状况及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已有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应具有一定规模,在国际上有显著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4. 主要建议人与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内容相关的主要学术成就及代表性论著目录;

5.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的关系。

四、提交建议书要求

有意提交建议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19年9月1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请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申请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立项建议书各一份)。

邮 箱: chemoffice@nsfc.gov.cn

电 话:010-623269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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