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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修订《传染病防治法》 前移防控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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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长春5月16日电 (郭佳 柴家权 孙博妍)“对于新发病毒性传染病,传统预防、防治手段很难控制住,这次四万多名医务人员冒险奔赴疫情一线,实际上是为国家和民众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消化内科主任王江滨近日在长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自2008年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至今,王江滨在贫困人口免费体检、食药品安全、公立医院改革、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提出诸多建设性议案。
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已经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王江滨认为,这与国家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举措有着密切关系。
2003年非典疫情曾暴露出中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立法上的不足。此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实施。
“应该说国家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体系已经齐备,但这次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表明,齐备不等于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还存在短板,并存在制度上不衔接等问题,所以应该及时修订。”王江滨说。
王江滨介绍,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当发现甲类传染病时方可采取“强制隔离治疗”等措施。对此她建议,应赋予医疗机构对突发不明的、传染性极强的传染病“强制隔离权”。
王江滨还建议,将发布传染病预警的主体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区、市)政府扩大到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甚至地级市,为传染病防控赢得宝贵的时间。
王江滨认为,应在疾病防控部门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有关传染病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预防、控制措施时,要有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否则很难引起民众的重视,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王江滨认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并在法治轨道下防控传染病,才是真正把传染病等疫情防控关口前移,让它少发生、不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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