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芳言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0/12/10 14: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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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发布
湿地首次纳入

 

12月1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表示,《分类指南》的发布意味着今后国土空间管理全过程将采用统一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多规合一”改革前,各部门用地用海分类管理目标不同、标准内涵不一、名词术语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方言”,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用地用海分类标准,相当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普通话”。

《分类指南》按用地用海实际使用的主要功能或规划引导的主要功能进行归类,当用地有多种用途时,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功能作为归类依据。

“用地用海是人类在地表的各种生产生活活动、经济社会活动在国土空间上的投影,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应当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介绍,研究起草历时两年多的《分类指南》遵循了“两统一”和科学原则,坚持所有分类并列无交叉,尽量简明,做到真正“接地气”。

在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原《海域使用分类》等分类基础上,《分类指南》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共设置24种一级类、106种二级类及39种三级类。

据介绍,《分类指南》实现了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覆盖。首次将“湿地”正式纳入用地用海分类,体现生态空间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性。建设用地方面,为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分类指南》首次明确将破坏耕作层的农业设施相关用地单设一类。

此外,《分类指南》还做出了一系列细分调整,如为适应物流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将仓储用地分为物流仓储用地和储备库用地;为体现建设城乡社区生活圈的新要求,在居住用地下增加了城镇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为应对城市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还增设了“留白用地”,特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暂未明确规划用途、规划期内不开发或特定条件下开发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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