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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国家科技资源服务系统启动 |
第一株病毒毒种电镜照片等首发信息支撑疫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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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采集自湖北武汉的临床患者的毒株图像显示。在该服务系统中,其生物危害程度属于二类。图片来源:http://nmdc.cn/#/nCoV
全球冠状病毒序列信息图
2020年1月6日采集自湖北武汉的临床患者的毒株图像显示。在该服务系统中,其生物危害程度属于二类。图片来源:http://nmdc.cn/#/nCoV
1月24日,记者从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国家科技资源服务系统(http://nmdc.cn/#/nCoV)(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正式启动。该系统由国家微生物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联合建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CDC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中科院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重点实验室等共同建设,旨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科研工作提供支撑。
该服务系统启动后,发布了由CDC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成功分离的我国第一株病毒毒种信息及其电镜照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引物和探针序列等国内首次发布的重要权威信息。同时,服务系统整合了全球冠状病毒基因及基因组大数据,建立了全球冠状病毒资源大数据平台。
据悉,按照使用规则,该系统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毒种在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下,可对外共享使用(签署共享协议)。使用单位在使用毒种过程中,在相关材料上(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等)必须标注毒种的来源: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和NPRC编号。
“使用单位在毒种相关活动结束后,应将毒种返回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或就地销毁,并向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出具销毁证明和使用情况说明。”该服务系统同时要求。
此外,按其规定,使用单位所形成的相关成果及科学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等)应汇交到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和国家微生物科学数据中心。
据悉,服务系统启动后,将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科研工作的进展,及时动态发布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的权威信息,为新型冠状病毒科学研究提供重要支撑,并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提供科技资源专题服务。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冠状病毒大数据平台,整合病原体的基因型与表型信息,以期实现传染病的早期预警和预防,为国家生物安全提供数据保障。
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受到国外内高度关注。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已知会引起疾病,患者表现为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等不同临床症状,例如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此次武汉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以下简称毒种)是一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
该服务系统获得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2018ZX10734404、2018ZX10101004)、中国科学院地球大数据先导A类专项(XDA19050301)、中国科学院战略生物资源计划(KFJ-BRP)、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2020YFC0840800、2020YFC0840900)等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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