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要将假冒、恶意侵权等行为与诚信挂钩,通过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来推动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本报记者 张晴丹
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拳出击,对四川、河南、广东等省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了通报,旨在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非正常代理”行为。但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仍在不断上演。在创新日益成为生产力的时代,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缘何屡禁不止,这与缺少信用体系与严格惩处有很大关系。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大环境下,国家越来越重视对诚信体系的建设。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8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采取共计38项惩戒措施。
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的专家表示,这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强保护”下,信用建设势在必行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专利涌现,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逐年加强,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为其保驾护航。
早在2015年,《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同年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6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以期进一步推进任务落实,让《意见》提及的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尽快落地,在我国真正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为什么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主要是为了激励自主创新。从这点来看,如果出现了大量的假冒、恶意侵权行为,势必给创新带来‘创伤’。”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知识产权“强保护”有了更多的支撑,这点有目共睹。比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北京、上海和广东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了17个知识产权法庭,又在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直接受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二审案件。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纳入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统一执法。
不过,宋河发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光靠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还不够,应该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其中诚信就是关键一环,要将假冒、恶意侵权等行为与诚信挂钩,通过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来推动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联合惩戒六类严重失信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加强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这是抓到了关键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并且要在全社会设立诚实信用这样一个基本的道德底线,也是商业底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
《备忘录》明确了六类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以及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对于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备忘录》提出了两类惩戒措施。
一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共5项: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取消进入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专利快速授权确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取消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资格;在进行专利申请时,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措施。
另一类由其他部门单位联合实施,包括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设立金融机构、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进出口货物监管、限制申报科技项目、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等33项。
在宋河发看来,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让专利失信者寸步难行,能够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可以有效地遏制大量的假冒、恶意侵权、反复侵权、低质量知识产权申请等行为。
中国铁建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奋建表示,对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严厉惩戒,正是对尊重知识产权的创新主体的激励,这一举措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尊重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国际形象。
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也十分支持和看好备忘录。“这非常有利于在国内形成尊重和重视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从而形成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励我们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赵礼杰表示。
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此次联合行动,涉及部门数量之多、惩戒波及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正因如此,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之路不可能平坦。
宋河发表示,建设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工作量非常大,小微产品侵权、网络侵权等查处难度大、数量多,未来任重道远。这就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好,信息互相传递、及时共享、合作协调。
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以厦门为例,日前,厦门实施了《厦门市知识产权(专利)社会信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我们将以《备忘录》为指引,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一流的知识产权信用环境。”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卢琳兵介绍。
记者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定期向签署《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备忘录》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从实际情况一步步做起,而且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李顺德表示,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重视起来,这不是一代人两代人就可以彻底解决的,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真正建成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使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形象得到彻底扭转。
专家指出,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信用体系建好以后要真正发挥其作用,而不能只作为一个摆设,建立制度不难,关键在于坚持下去。比如建好平台后,要及时更新真实有效信息,发挥平台应有的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按照《备忘录》的规定,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知识产权局子平台。并推动将商标、地理标志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纳入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信用监管覆盖面,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科学报》 (2019-01-08 第8版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