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在京组织召开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解读会,对《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技师职业能力要求》等4项团体标准向行业和公众进行解读。
自2017年成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成员单位之后,中国营养学会围绕食物营养、人群营养(老年人、妇幼群体)、公共营养、临床营养、运动营养等领域,立项产品、方法相关团体标准数量已达到22项。
在解读会上,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光等人协同来自青岛大学、中营惠营养健康研究院等牵头单位的工作组专家,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正面标识》《代餐食品》《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技师职业能力要求》《易食食品》4项团体标准进行了解读。《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技师职业能力要求》提出,该标准是注册营养师开展工作的基本规范,同时也是营养师培养、从业、继续教育、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杨晓光表示,中国营养学会将继续重视标准质量,加大对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市场需求旺盛的标准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已发布团体标准的宣贯,并接受市场的反馈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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