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9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9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19年12月20~21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邀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见附件1。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12月18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传真发送至010-58884870或扫描并发送至hanpeng@acca21.org.cn。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10-58884875,010-58884877
特此通知。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1: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视频答辩评审会议日程安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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