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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入“深改时间” |
国家自然科学奖取消SCI他引次数硬性规定并对外籍专家开放 |
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取消填写论文期刊影响因子的硬性规定,鼓励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作为代表作;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奖开展外籍专家参评国家科技奖试点,2020年向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开放……
11月2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回顾一年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新举措,并介绍了2020年度科技奖励改革的重点任务。
法规制度做“加法” 提名材料做“减法”
“今年在延续已有做法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推出完善科技奖励法规制度体系、改进提名方式、规范评审机制、提升国际影响力等改革措施,平稳有序开展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该负责人说,不仅重点修订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还研究制定专家遴选、授奖指标分配等规则办法,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奖励质量是维护国家科技奖励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保证,而提名质量是奖励质量的基础。针对备受关注的提名工作,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持续做“减法”,切实为科研人员减负。
“今年重点在精简提名材料,强化客观材料佐证和诚信承诺等方面改进提名工作。”该负责人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如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必备附件取消《知情同意证明》,改为知情同意记录备查和完成人诚信承诺。同时,取消填写论文期刊影响因子,鼓励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强调知识产权归中方所有,第一单位署名为国外单位的论文不能作为代表性论文。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提名书的“推广应用情况”部分做了较大修改,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不再硬性要求开具《应用证明》,代之以技术合同、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二是突出奖种区别,国家技术发明奖侧重“应用效果”,国家科技进步奖侧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近三年经济效益”由原来固定表格改为文字叙述,以更好反映不同行业领域特点。
2019年是全面实行提名制的第二年,提名情况又有哪些亮点?来自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数据显示,共收到有关专家和单位提名项目(人选)1609项,较2018年增加85项。其中专家提名115项,较2018年减少18项。提名最高奖15人,为历年提名人数最多的一次。提名国际合作奖33人,来自19个国家,是历年人数最多、国别最广泛的一次。
敢啃硬骨头 将一项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改革方案》出台两年来,实行提名制、建立定标定额评审制度、调整奖励对象等重点改革任务陆续落地实施,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的普遍认可。”该负责人直言,但对照《改革方案》精神及科技界的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法规制度体系还需完善,提名和评审机制改革有待深化,诚信监督和科技奖励绩效评价还不健全等。
而这一项项难啃的硬骨头,被列入了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重点工作中。
在完善国家科技奖励法规制度体系方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积极配合司法部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发布,进一步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从操作层面落实科技奖励改革任务,细化提名和评审的机制与措施,并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
“通过完善提名工作、简化公示内容、规范评审机制和加强专家库建设与管理等,持续完善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和评审机制。”该负责人强调,要坚决遏制“SCI至上”的老难题,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将取消填报“SCI他引次数”的硬性规定,规定“他引总次数”应明确检索机构使用的数据库。
为进一步提升评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020年将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强化专家信誉评价、诚信记录和动态调整机制。今后科技奖励工作将探索建立根据我国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确定各评审阶段三大奖授奖指标数。
谈到健全科技奖励诚信监督机制时,该负责人透露,2020年将修订出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异议处理办法》,探索区别纪律类和学术类分类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相关主体在调查处理中的权责。同时,健全科技奖励诚信调查处理机制,逐步建立诚信档案和科研信用体系。
记者了解到,2020年科技奖励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作风和学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探索科技奖励工作后评估制度等,不断促进科技奖励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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