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各位专家:
根据《陈嘉庚科学奖奖励条例》《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条例》和《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2020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的推荐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至2019年3月29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定位和标准
陈嘉庚科学奖奖励近期在中国做出的重大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在强调科技成果原创性的基础上,陈嘉庚科学奖重视时效性并要求科技成果在中国完成和取得。
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在中国独立做出重要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获奖成果的原创性思想应由被推荐人提出并主要由被推荐人完成,但不排除合作者的贡献。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不受理涉密类研究成果。
二、奖项设置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分别设立六个奖项:
奖(包括数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化学科学奖、
奖(包括生物学、医学、农学)、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和技术科学奖。
陈嘉庚科学奖以奖励成果为主,每个奖项评选1项,获奖人数一般为1人,最多不超过3人。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个人,每个奖项每次评选1人。
三、推荐要求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由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邀请的相关领域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人不能是被推荐人相关成果的合作者。每位推荐人可推荐1项陈嘉庚科学奖候选项目和1位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候选人。
凡连续2次未获奖的科学奖候选项目,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凡连续2次未获奖的青年奖候选人,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
推荐书是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推荐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文字描述必须准确、真实、客观。
若被推荐成果是原创性科学发现,请提供该成果主要完成人2篇该科学发现的论文全文,其中1篇为该成果最早发表的论文,另1篇为该成果最具代表性的论文。
若被推荐成果是原创性技术发明,请提供该成果主要完成人1篇最早发表的论文,及1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者该项目技术发明的专利证书、摘要以及重要说明等。
若被推荐成果由一人以上完成,应分别说明各主要完成人在该推荐成果中所做出的贡献和所起的作用。
请提供被推荐成果所属单位出具的非涉密证明。
请提供辅助材料:同领域学术刊物、学术会议等对被推荐人的评价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技术类成果的应用证明;被推荐成果或被推荐人曾获奖励情况(包括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等);与被推荐成果相关的其他论文目录。辅助材料不要超过10件。
若推荐陈嘉庚科学奖,需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英文材料。
五、推荐材料提交方式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均采取网上推荐,推荐所需用户名和密码随本通知附上,请您在推荐截止日期(2019年3月29日)前登陆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网站www.tsaf.ac.cn,严格按照推荐要求提交相关推荐材料。网上材料提交成功后,请将《2020年度陈嘉庚科学奖推荐书》或《2020年度陈嘉庚青年科学奖推荐书》用A4纸打印并签名后,连同非涉密证明原件一并于2019年3月29日(以邮戳为准)以前寄送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办公室联系。
电 话:010-59358309 010-59358369
传 真:010-59358300
电子信箱:tsaf@cashq.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100190)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综合处陈奖办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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