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2/7 13: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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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作出部署。
 
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高度重视,是2018年党和国家送给广大教师红包里的“真金白银”。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特等奖由国务院批准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从1989年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到2014年首次开展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评选出一大批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充分展现了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对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根据《通知》安排,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接受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申报,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大类,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总计1356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评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成果将分别获得50万、10万、2万元奖金支持。《通知》强调,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引导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推荐单位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知》还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据悉,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接受香港、澳门申报,这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中还是第一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我部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二、奖励名额
 
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总计1356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组织领导
 
教育部成立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司,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分别设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相应类别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五、香港、澳门有关安排
 
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接受香港、澳门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 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2. 严格工作纪律。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评审委员会对以上行为进行备案,作为评审时的否决性因素予以参考。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各省(区、市)的拟推荐成果要通过教育厅(教委)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审过程要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七、具体工作安排
 
1.具体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申报方式、评审办法等详见相应类别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2、3)。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系人,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其姓名、处室、座机、手机、电子邮件、传真号码报至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工作司)。
 
联 系 人:宋长远 黄小华
 
联系电话:010-66097046 66097842(传真)
 
电子邮箱:shide@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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