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8〕41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保障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高校开展高水平、实质性、可持续国际科技合作,根据《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计划》、《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我司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2015年教育部立项建设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见附件1)。如条件不具备,可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验收内容
按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重点考察实验室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队伍、管理运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工作安排
本次验收工作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有关高校应在全面梳理、总结实验室立项建设以来各方面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基础上,填报《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提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等环节。我司将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确定验收结果。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在2018年11月28日前将相关验收材料(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光盘)以公函形式报送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
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余玉龙、何立芳,010-66096358、66097506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郑怡宁、苑杰,010-62512373、62514690。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名单
序号 |
依托高校 |
实验室名称 |
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 |
2 |
北京理工大学 |
仿生机器人与系统 |
3 |
华南理工大学 |
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 |
4 |
上海交通大学 |
生物代谢与发育 |
5 |
南开大学 |
生物医学 |
6 |
华东师范大学 |
可信软件 |
7 |
清华大学 |
高端装备创新设计制造 |
8 |
暨南大学 |
中枢神经再生 |
9 |
华南师范大学 |
光信息 |
10 |
西安交通大学 |
微纳制造与测试技术 |
11 |
浙江大学 |
光子学与技术 |
12 |
武汉大学 |
地球空间 |
13 |
重庆大学 |
绿色建筑与人居环境营造 |
14 |
扬州大学 |
农业与农产品安全 |
15 |
江南大学 |
食品安全 |
16 |
南京大学 |
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 |
17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智能感知与计算 |
18 |
南京工业大学 |
柔性电子 |
19 |
华中科技大学 |
武汉光电 |
20 |
同济大学 |
地震工程 |
21 |
广东工业大学 |
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与系统集成 |
22 |
东南大学 |
信息显示与可视化 |
23 |
上海师范大学 |
资源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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