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并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这一论断既是对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政策和实践成果的积极肯定,也明确了未来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的抓手,标志着“一带一路”建设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挥教育对外开放的引领作用。
对外取得重大政策成果
2016年,教育部印发配套文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以下简称《教育行动》),作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在教育领域的落实方案,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为推动区域教育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提供大契机”。
《教育行动》设计了“教育行动五通”,即加强教育政策沟通、助力教育合作渠道畅通、促进沿线国家语言互通、推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联通作为五大基础性举措,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教育行动》设计了“四个推进计划”作为支撑性举措,即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实施“丝绸之路”合作办学推进计划、实施“丝绸之路”师资培训推进计划、实施“丝绸之路”人才联合培养推进计划,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合作。《教育行动》设计了“四方面内容”作为引领性举措,即:加强“丝绸之路”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实施“丝绸之路”教育援助计划、开展“丝路金驼金帆”表彰工作,共建丝路合作机制。
同时,《教育行动》还从国内体制机制上保障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形成合力。
“一带一路”是扩大教育开放重大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十八大以来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时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成效显著。自2013年秋天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为我国推动教育对外开放打开了新局面。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一是加强学历学位互认,推动人才通畅流动。截至2017年4月,教育部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其中包括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二是促进沿线国家语言互通。十八大以来共派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3454人,仅2016年就派出1036人,涉及42个非通用语种、62个国家,其中32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三是组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全面加强对沿线国家的全面理解,为推进民心相通提供智力支撑。十八大以来共派出1207人,共涉及60个国家,其中35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人才培养培训合作。一是加大向沿线国家派出力度。2015年,我国共派出2653人;2016年派出3291人,同比增长24.05%。二是培育“留学中国”品牌。十八大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数量增长明显。三是稳妥推进境外办学。截至2016年,我国高校已在境外举办了4个机构和98个办学项目,分布在14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
国内体制机制支撑。省部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网络基本形成。教育部已与14省(区)签约,基本实现了与主要节点省份签约的全覆盖,基本形成省部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网络。各省立足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有序与沿线国家建立合作机制。
抓住“一带一路”倡议新契机
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领域,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也应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对外政策的发展需要,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为契机,全面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是在国家层面构建教育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各国教育政策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加强教育政策沟通和理解;继续签署双边、多边和次区域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区域内双边多边学历学位关联互认,实现与世界各国职业资历标准连通,实现各国教师专业发展标准连通,建立世界教育共同体建设;继续优化教育交流与合作环境,保持教育合作渠道畅通,依托中外合作办学和跨境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语言互通,加深国际教育理解,推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
二是提升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继续扩大留学生规模,尤其是学历生规模,通过政府奖学金向高端来华留学人才倾斜,培育和优化“留学中国”品牌;创造性地开展合作办学,为中国教育“走出去”搭建平台;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与世界各国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比较与对外交流部博士)
《中国科学报》 (2018-01-23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