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月1日讯 记者 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2017年,该局从暂停渤海围填海项目的受理和审批,到暂停地方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从建立重大围填海项目第三方评审制度,到对11个涉海省(区、市)的海洋专项督察,执行史上最严的围填海管控力度。据悉,今年国家海洋局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
2017年国家海洋局多措并举,加大围填海管理的管控力度,实施了6个暂停措施。其中在渤海实施了4个暂停措施,即暂停围填海建设项目用海的受理和审批、暂停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受理和审批、暂停围填海建设项目用海指标的下达、暂停临时倾倒区的选划。另外,针对地方和全国范围内实行“两个暂停”,即暂停下达2017年地方围填海计划指标,暂停审批和受理全国范围内区域用海规划。同时,严格重大围填海项目用海论证、环评和审查,建立重大用海项目第三方评审制度。
特别是2017年,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局组建了两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开展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重点查摆、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近日,第二批5个国家海洋督察组结束了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广东5个省(市)的海洋督察进驻工作。期间共与43名省级领导,805名有关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调阅资料30811份;受理来电、来信举报533件,各督察组分批向省(市)政府进行了转办,地方政府已办结381件;对835个项目进行了外业核查。至此,2017年,国家海洋局已完成了沿海11省(区、市)围填海专项督察全覆盖。督察期间,督察组综合运用飞机、船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应急监测车和无人机等技术手段,以“海陆空”联动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开展现场核查。
据悉,目前各督察组正在集中形成督察报告。对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督察组安排人员继续督办,密切关注,加强沟通,督促地方政府持续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能够公开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据了解,2018年,国家海洋局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年度围填海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等4类用海,坚持以海定量、量海而行,禁止不合理需求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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