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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激活创新源动力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五年回眸 |
砥砺奋进的五年·科体改革
本报记者 刘 垠
今年两会前不久,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信息光学与光电技术实验室主任王向朝的研究团队碰到个小难题,预算的差旅费不够用了。王向朝决定把国际合作交流的经费先匀出一部分。
科研经费“打酱油的钱也可以买醋了”,这得益于2016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合并后,可以相互调剂。事实上,以前科目预算也能调整,只是审批流程漫长。如今,放权到项目承担单位,流程得到简化,突出资金管理使用的放权、让利、减负。
科研院所在项目预算调剂上有了更大自主权,只是科技体制改革放管服释放的红利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政策相继出台,为科研人员松绑鼓劲。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到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覆盖了“人、财、物”等科技创新活动的方方面面。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
2012年—2016年,自然科学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从170亿元增至246.60亿元。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适时转变科学基金经费拨款方式,由国库直接支付转为财政授权网上银行支付,不仅节减办事程序,也提升了资金到账速度。
“三权下放、转化收益全额留归单位,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从原来不低于转化净收入和股权比例的20%提高到50%,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最高能到70%。”谈到科技成果转化“三权”下沉,中科院院士、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原所长陈凯先感触颇深。
过去五年,也是深入推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的五年。将视线倒回至2014年,在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重拳频出,系列重要文件和措施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发布,下放预算调整权限、简化预算编制成为热词;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院士制度改革开始勇涉深水,科研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三权”完全下放;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五年来,围绕“放管服”改革,在权力上做减法,服务上做加法,国家密集出台政策为科研人员减负加油,激活了创新创业的源动力。
新的五类科技计划,将原有的100多个科技计划整合为89项;政府不再具体管项目,转而管宏观、管规划、管政策、管布局、管监督,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上,择优遴选7家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全程嵌入式的监督管理体系正在形成,所有的申报和管理都由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并且可查询、可追诉……
深化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如何让科研院所和高校有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创新领军人才有更多的人财物支配权?科研人员有更强的获得感?
针对焦点问题,五年来有关部门屡放大招,接连出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新政,在宽松高效、合法合理的环境中创新活力被进一步激活。《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加大科研项目绩效奖励,让科研人员凭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富起来。
“受科技部委托,最近我们正在开展信息领域3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评估工作。”中国科协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此项工作负责人曹玉红告诉科技日报记者。通过几年改革,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在内的21个政府部门的86项科技工作管理职能,转移到了68家全国科技类学会。
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报销等琐事烦心。简政放权的目的是“放活”,加强监管意在要“管好”,当服务理念深入创新创业的骨髓时,科研人员既体会到了尊重的“面子”,也得到了实惠的“里子”。
(科技日报北京7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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