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陈光、刘佩华职务任免的通知
科发人任字〔2017〕10号
南京分院:
经研究,决定:
陈光任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副所长;
免去刘佩华的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国科学院
2017年3月2日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陈光、刘佩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科发党任字〔2017〕9号
中共南京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光同志任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免去刘佩华同志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党委书记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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